河公字〔2021〕12号
为有效提高城区道路通行效率,促进城区交通更加安全、顺畅、有序和文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结合河紫路、公园路等道路的车流量实际情况,经对下围路及周边道路进行研究,市公安局决定从2021年2月1日零时起,对下围路部分路段实行单行交通组织(详情见附件)。请广大市民和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共同营造市区良好的交通环境。
特此通告。
附件:
河源市公安局
2021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