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教育局关于南粤优秀教师 南粤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人选的公示
根据中共广东省委教工委、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省总工会《关于开展南粤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暨特级教师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精神,经各地各学校推荐,市教育局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评议通过,推荐邵迎春等35位教师为“南粤优秀教师”候选人,推荐邓伟国等3位同志为“南粤优秀教育工作者”候选人。现将推荐人选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对上述人选有异议,可以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市教育局反映,并签署本人姓名,写明本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以便核实了解有关情况。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受理部门:河源市教育局(河源市越王大道商务小区),邮政编码:517000,联系电话:3386355。
附件:南粤优秀教师 南粤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人选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xls
河源市教育局
2021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