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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农事用火安全告知书
发布日期:2022-04-01 17:04:44 来源:本网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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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广大农民朋友们:


春季,是万物复苏的季节,也是火灾多发季节。为防止农事活动中用火不当引发火灾,现向大家发出农事用火安全告知书。


一、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露天焚烧生活垃圾、秸秆及杂草等。


二、野外农事用火地点必须远离林缘,须开设宽度足够的防火隔离带。


三、密切留意天气状况,在高火险期或三级风以上的天气不点烧。


四、非必要不用火,要用火则预先准备好必要的灭火物资和扑火工具。


五、农事用火现场要全过程专人值守,用火后彻底消除余火,做到“三无”(无烟、无火、无气)。


六、及时清理田间地头、沟渠路边的作物秸秆和废旧地膜,废旧农膜、塑料等可回收垃圾,集中交售回收站点。


七、加强农作物秸秆还田和饲料化利用,变废为宝,减少长期集中堆放,严防火灾隐患。


八、在林缘区从事农事活动时更要高度注意,不吸烟,不用火,不带火种入林,特别要增强老人和小孩防火意识。


九、清明祭祀加强自我约束,文明有序错峰进行,扫墓前要清理墓地四周枯死树木枝叶及杂草,形成安全隔离地带,设置焚烧桶等安全措施,严防上坟烧纸引发火灾。


十、对于因农事用火不当引发火灾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火灾似猛虎,防患于未然。请大家切实增强防火意识,坚决杜绝因农事用火引发火灾,共同守护绿水青山和美丽家园。



河源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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