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评审工作分两次进行。
第一次评审:2022年8月至10月为我市受理申报中、初级职称评审材料的时间,其中网上申报系统开放时间为8月25日9时至10月31日18时,逾期不予受理;2022年11月20日前完成评审(具体时间以各评审委员会通知为准)。
第二次评审:按照我省职称评审工作要求,以年度为基础组织开展,职称评审委员会申报材料受理时间为2023年1月至3月,2023年6月底前完成评审。
申报对象范围为全市涉农非公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专业户、农村个体工商户中,熟练掌握技术技能,在基层一线从事茶叶、丝苗米、油茶种植加工、生猪养殖,蔬菜种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经营管理专业(含农业规模生产经营管理、家庭农场经营管理、农民合作社经营管理)工作的人员;全市从事家政(母婴服务、居家服务、养老服务、家政管理)及烹饪(中式烹调、客家菜烹饪、中式面点、广府风味菜烹饪)相关工作,为农村经济发展作出积极贡献的人员。值得注意的是,已享受职工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人员不得申报参加乡村工匠职称评审。
申报人须同步开展网上申报和纸质申报。其中网上申报要求申报人根据所从事专业和工作,在8月25日9时至10月31日18时登录“乡村工匠职称申报系统”(网上系统)完成申报。
电脑端:申报系统网址https://kcszg.com/。
手机端:申报者通过“科创数字港”APP申请,需在手机应用商城下载APP,即可登录使用。
同时,申报人须通过现场报送或邮寄方式提交纸质申报材料。
农业系列评委会详情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