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河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扎实推进全面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部门,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为河源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法治保障。
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成效
(一)强化理论武装,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法治人社建设。一是推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常态化。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武装头脑,指导工作,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局主要领导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全年共召开局党组(扩大)学习会议41次,持续深化“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形成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的良好氛围,不断夯实学法用法理论根基。二是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组织开展局领导班子读书班2期,认真组织专题讲座、“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实地调研等活动,一年来,局党组书记召开专题党课2次,参加人员450多人次,继续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局班子结合主题教育开展了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河源市人才发展状况等6个专题调研,针对短板弱项提出整改措施37条,推动调研成果有效转化。同时,借助“学习强国”“共产党员”“广东干部培训网络学院”等新媒体平台,积极拓展线上学习培训,如期完成年度学法考试任务,组织干部职工积极参加人社部组织的“法治知识”竞赛网上答题活动答题2850人次。三是认真组织开展宪法学习宣传系列活动。坚持把宪法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内容,结合宪法宣传周,组织领导干部学习宣传宪法,每年定期举行新招录人员和新任副科级以上干部宪法宣誓仪式,促进领导干部带头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维护宪法权威。四是持续完善体制机制建设。认真贯彻落实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严格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局主要领导每季度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事人才、劳动关系、欠薪治理等影响法治建设的重大问题。积极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公开制度,定期在网站公开法治年度报告。
(二)坚持转职能提效能,推动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人社部门。一是深入实施清单化管理。落实和完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
清单事项全部实现网上办理,动态调整和发布人社万博ManBetX网页版登录 事项,印发全市人社系统万博ManBetX网页版登录 事项清单(2023年版),全局138项服务事项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二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依托省集中式人社一体化平台提供线上服务,推动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事人才、技能培训、劳动监察等事项“一卡通办”“一网通办”“全程在线”,推动人社服务事项“就近可办”“一窗通办”“一次即办”,人社服务有10项可“一件事打包办”,落实跨部门“一件事一次办”。全面实施人社万博ManBetX网页版登录 “好差评”,推动实现服务事项、评价对象、服务渠道全覆盖。三是以法治护航良好营商环境。深入贯彻《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广东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依托省集中式人社一体化系统,将社保登记后续环节纳入企业开办“一网通办”平台,不断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度。同时,推动更多服务事项网上办、掌上办和做好进驻“粤系列”万博ManBetX网页版登录 事项的办理工作,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三)注重提升决策水平,发挥人社政策“良法善治”效能。
一是提高人才工作法治化水平。制定优化党校(行政学院)教师、大数据工程技术人才等职称评价文件,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积极配合省厅做好出台省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管理办法、省技工教育和职业培训教学成果奖实施细则、技能人才评价机构信用管理办法的相关工作。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配套政策,制定出台《河源市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目录》《河源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评定、举荐暂行办法(试行)》《河源英才卡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加快推进人才立法,不断强化吸才、留才法治保障。二是依法调整退休人员养老金及工伤保险长期待遇。认真落实社会保险待遇正常调整机制,2023年调整后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同比增长2.5%、失业保险金标准同比增长14%,让广大企业退休人员和失业人员共享经济发展成果。及时调整每年的工伤保险长期待遇,实现我市工伤保险长期待遇稳步提升。严格落实工伤保险省级统筹,规范做好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待遇核发等工作,确保工伤保险基金安全。做好我市工伤保险浮动费率调整。充分发挥浮动费率的杠杆作用,促进用人单位做好工伤预防,减少工伤事故发生率。三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年初公布当年拟印发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对由我局牵头起草的规范性文件的起草论证、修订评估、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统一发布、归档管理等进行全流程管理和监督,同时,发挥好法律顾问审查作用,全年审查认定规范性文件3件,认真指导科室及局属单位完善流程。四是依法规范重大行政决策。年初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向社会公布。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程序,重大决策事项提交市政府决策的,在上报市政府前开展局内合法性审查和报送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注重听取法律顾问和相关领域专家学者意见建议,涉及公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通过听证会、政务新媒体、报刊等多种形式确保公众有效参与。决策后依法向社会公布,并做好重大行政决策宣传解读工作。
(四)加强欠薪治理,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一是完善劳动保障行政执法程序。施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确保了整个执法办案过程的阳光透明;落实行政处罚(理)及重大案件集中讨论制,严格管控在案件处理中可能发生的廉政风险点,提高了办案质量及效率。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落实好“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机制,并及时公示行政处罚决定信息。严格执行统一处罚标准,确保依法、合理行政。落实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制度,加强与公安、检察院和法院等司法机关的密切沟通,严厉打击恶意欠薪行为。一年来,共有4宗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劳动违法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切实维护了劳动者获取工资报酬的合法权益。二是创新优化劳动保障行政执法方式。市级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指挥中心建成并投入使用,执法人员配备了专业的单兵设备、摄像机、照相机等移动终端设备,执法效能得到切实提升。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原则。推广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等非强制手段,把矛盾纠纷化解在早、化解在小、化解在基层。全年共受理各类劳动者举报投诉案件6207宗,共为2.74万名劳动者追回被拖欠工资待遇3.3亿元,案件结案率100%。三是持续释放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威力。深入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等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共检查企业1199户,共发放《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等宣传资料14500多份。通过开展各项执法检查行动,进一步增强用人单位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诚信经营的意识。
(五)注重多元调解,切实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一是提高行政争议化解能力。一年来,我局共发生行政复议案件2宗,行政诉讼案件21宗,目前开庭审理13宗,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案件12宗,胜诉率为100%。及时掌握各县区具体行政行为被行政复议机关、人民法院纠正情况,指导各县区切实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行政复议决定等。对各县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构抄告我局的行政复议决定所反映的系统性、普遍性问题,及时对县区人社部门进行业务指导。二是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印发《2023年劳动关系领域涉稳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全市劳动关系领域基层劳资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方案》等,开展劳动关系领域涉稳风险监测预警体系、新业态平台企业及从业人员劳动保障基本情况等专项调研活动,深入开展基层劳资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推进涉劳动关系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充分发挥我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作用,全面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工作。落实国家和省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文件精神,促进新业态规范健康持续发展。全面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积极开展省电子劳动合同平台宣传和推广工作,提高电子劳动合同覆盖面和知晓度。加强指导企业依法调整用工方式,妥善做好经济性裁员及关闭破产等情况下的劳动关系处理。加强对倾向性、苗头性、聚集性舆情的监测,确保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三是推动调解仲裁工作提质增效。坚持调解优先、源头治理、协调联动工作原则,妥善处理各类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切实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全市共立案处理各类劳动人事争议案件 2440 件,当期审结2423 件,涉及劳动者人数3167 人,涉案金额 10114.15 万元,仲裁结案率为99.3%。印发《河源市劳动人事争议风险监测预警工作方案》,健全我市劳动人事争议风险监测预警机制。通过举办全市仲裁员业务培训班、人事争议典型案例研讨会,有效提高仲裁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提升我市办案质效。四是健全信访维稳长效机制。开展《信访工作条例》落实年活动,深入践行浦江经验,扎实开展信访案件减量提质专项治理行动,召开3次局党组(扩大)会议,组织学习《信访工作条例》以及部署落实年有关工作安排,制订印发了《河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访工作条例〉落实年实施方案》,并成立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推进各项工作。全面发动干部职工参加市信访局举办的《条例》有奖知识问答活动,营造了良好工作氛围。
(六)完善监督体系,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一是稳慎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网站管理办法》等制度,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原则,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程序。依法做好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一年来,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共3件,并依法按时答复申请人。二是抓实建议提案办理。落实局“一把手”领办建议提案制度,完善分管局领导领办督办制度,坚持深入调研、当面沟通、跟踪督办,切实提高建议提案“落实率”和“满意率”。全年我局共办理建议提案46件,其中人大建议16宗,政协提案30宗,现已全部完成答复,做到了建议提案件件有落实,件件有回音,代表委员满意率达100%。三是协同联动提升监督合力。进一步完善社会监督制度体系,贯彻落实社保基金监督举报奖励办法,常态化实施大数据监管、加强“订单式”监督和“市级直查”,持续强化风险防控与案件查处。2023年9月份,在“河源人社”抖音平台发布“如何在线上进行失业保险金资格核对”原创视频;10月份,派出工作人员212人次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7天的社保政策宣传,深入社区、乡村、校园、企业等开展宣传活动35场,现场答疑500余个问题,微信公众号发布社保万博每场世界杯 、经办指引、反欺诈宣传知识推文9条,发放宣传手册6万余份,收集意见建议13条,惠及群众超13000多名,有效引导参保人依法申请失业保险待遇,共同监督失业保险基金,齐心维护基金安全。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作用,积极配合审计部门工作,做好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
(七)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努力做好专项工作法治保障。一是优化人社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法治服务。做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相关政策合法性审查,推动进一步向县区下放事权。积极推动实施“城乡居保镇村通”工程,努力提升城乡社会保险服务均等化水平。制定出台了《全面推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行动方案》,确保“百千万工程”落地落实。二是拓宽人社普法宣传覆盖面。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做好“八五”普法中期评估,严格执行“谁执法谁普法”要求,年初制定了法治宣传教育实施方案和责任清单,对全局普法工作进行具体安排。通过印制宣传手册、悬挂标语、微信公众号推送、服务大楼电子显示屏、12333咨询平台、在局门户网站开设专题专栏以及联合河源市报社刊登等多种宣传形式,多渠道、广覆盖、全方位立体式地深入宣传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事人才、劳动关系、信访维稳等政策,让人社领域法律法规政策家喻户晓,为守护群众美好生活传递法治温度。强化青少年法治教育,通过公安局普法进校园,主题班会开展“国家安全日”“校园安全,防溺水教育”,开展“心理教育”讲座、“校园贷、网络诈骗”讲座等进行普法宣传教育,形成浓郁的普法教育氛围,提高学生的法律防范意识。
二、存在问题
一年来,我局在法治建设工作上取得了一定成绩,相关制度进一步完善,执法程序日趋规范,执法信息公开透明。与此同时,我们也充分认识到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需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一是规范性文件的精准性、针对性、可行性有待提升。我局拟制定的部分文件,在制定前相关科室人员把握不够精准,属于规范性文件的未纳入合法性审查,不属于的又被纳入规范性文件审查范围。部分规范性文件在制定前,没有结合实际就制定文件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深入调研论证,有的甚至照搬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规范性文件,导致在工作推进中出现很多沟通对接不到位的情况,影响了工作成效。二是法律法规学习的广度和深度有待提高。集体学习多、自主学习相对不足,专项学习系统性不够。三是部分执法人员法治意识仍有不足。 对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在观念上仍未转变,思想认识上还有待深化。个别执法干部对实施三项制度、双随机、一公开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存在松懈思想,对我局作出的行政决定公开不及时、不规范。四是重大行政决策征求意见形式不够多样,渠道仍需拓宽。基本都是在网站挂网公示或者在微信公众号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的途径比较单一。五是行政执法人员执法水平有待提高,执法队伍建设仍需加强。我局肩负着维护社会稳定的重大责任,但目前执法力量比较薄弱,案多人少、案多事杂,特别是节假日,劳资纠纷矛盾突出,执法人员整体素质需要提高,执法人员队伍专业化建设水平还不够,难以满足当前高质量开展行政执法的需要。
三、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2024年,我局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两规划一纲要”,围绕建成法治中国、法治社会、法治政府的目标任务,持续发力,推动法治人社取得新成效。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将学习成果转化为为民解忧答疑的新思想、新举措、新方法。二是转变职能服务企业,营造更优更好的法治营商环境。三是科学决策,规范权力运行,打造阳光透明的人社部门。四是不断完善多元处理纠纷机制,确保劳动关系更加和谐稳定。五是持续落实风险防范和化解矛盾机制,依法根治欠薪行为,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六是提升法治宣传实效,传递法治人社好声音。
河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2月4日
供稿人:陈敏琪
校对责任人:李定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