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工种退休人员基本情况公示(第三批次)
根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规定,经审核,下列3位申报人符合特殊工种退休条件,现向社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6月21日至2024年6月27日(5个工作日)。如对下列人员情况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河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养老保险管理科反映,联系电话:0762-3238729,12345。
河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6月21日
第三批特殊工种退休人员基本情况表
供稿人:刘理达
校对责任人:黄杏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