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土地资产管理,完善城市地价体系,规范土地市场交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的相关规定,以及《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19〕1925 号)中“各地级以上市、县(市、区)国有建设用地(含公共服务用地)、国有农用地基准地价的制定与更新要依法依规常态化开展”和“基准地价成果公示后,应结合市场变化情况,每2-3年更新一次”的要求,我局组织开展了河源市市区2021年度城镇基准地价更新服务项目工作,现已形成初步更新成果。按照《自然资源听证规定》(自然资源部令第6号)、《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省政府令第183号)等有关规定,我局决定就河源市市区2021年度城镇基准地价更新服务项目举行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内容
河源市市区2021年度城镇基准地价更新服务项目成果。
二、听证会时间、地点
时间:2021年9月14日(星期二)下午15:00。
地点:河源市自然资源局三楼会议室。
三、申请参加听证会条件
(一)户籍所在地在河源市市区范围内的公民,或者在河源市市区设立机构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熟悉和关注河源市市区地价情况、具备一定专业知识,有较广泛的代表性;
(三)有一定群众基础及对法律法规知识和有关政策有一定了解;
(四)具有分析问题及语言表达能力;
(五)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能正确履行代表职责;
(六)能遵守听证会各项纪律和注意事项。
四、申请方式
申请参加听证会须提出书面听证申请(申请表格式见附件),持个人身份证明等相关材料到河源市自然资源局5楼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科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20日(星期五)17:00时。
五、听证会代表应遵守以下纪律
(一)听证会代表一旦被指定,应当亲自参加听证;
(二)听证会代表应当忠于事实,客观反映所代表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
(三)遵守会场秩序,不得随意走动,不得大声喧哗,未经听证主持人许可,不得发言。
特此公告。
河源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8月12日
(联系人:吴毅,联系电话:18594047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