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农业农村局参加4月1日政风行风热线人员名单:
市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邓道宇
市农业农村局乡村产业发展科 科长:陈嘉瑞
政风行风热线上线提纲
一、水生野生动物养殖受疫情影响情况
(一)养殖基本情况
目前,我市水生野生动物主要养殖品种为中华鳖(甲鱼)、中华草龟、牛蛙等,涉及10家农业企业、7家合作社和3户农户。其中,中华鳖养殖规模合计1376亩,养殖存量286吨,2019年产值达2074万元。中华草龟养殖规模合计405亩,养殖存量43吨,2019年产值达150万元。牛蛙养殖规模合计477亩,养殖存量411吨,2019年产值达1923万元。
从2019年数据来看,我市水生野生动物特色养殖业产值0.77亿元,占全市渔业总产值的16.2%,中华鳖、中华草龟、牛蛙这三种主要养殖品种,相较其他传统水产养殖品种,具有单产高、易养殖的优势,是富民兴村、乡村振兴的优势产业。目前,我市龟鳖类养殖以生态型养殖模式为主,大大推动了我市绿色渔业发展。
(二)受疫情影响情况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相关野生动物管理法律法规进行了调整,我市水生野生动物养殖主要品种中华鳖、中华草龟、牛蛙等按照水生动物管理,未在禁止养殖、食用范围之内。但受全面禁止野生动物交易政策影响,人工养殖水生野生动物无法销售,养殖周期延长,养殖户投入成本增加,导致投资风险增大。同时,从市场需求上看,相较于鱼虾类传统水产品,水生野生动物需求极大降低,且需要较长时间恢复。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1.引导合理处置。做好政策引导工作,科学制定水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处理工作方案及工作指引,细化各类人工繁育场所妥善处理意见。同时要按照国家和省已有规定,引导养殖户将存栏野生动物用于科研、药用、展示等非食用性利用,降低损失。
2.制订补偿标准。建议上级部门尽快出台人工繁育野生动物的补偿标准,根据养殖的物种情况、存栏数量制定相应的补偿标准,将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养殖户的损失降到最低,并加强野生动物处置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确保科学稳妥实施。
3.加快推动转型。制定并出台激励措施,利用好惠农扶农政策和帮扶单位资源等,积极推动养殖户向水产养殖、家畜家禽等方面转型,多渠道、多方式帮助养殖户走出困境。同时,做好养殖户的安抚疏导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二、禁渔情况
(一)基本情况
1.禁渔期时间:2020年3月1日0时-6月30日24时
2.禁渔范围:东江及通江湖泊(含新丰江水库、枫树坝水库、新丰江河流等)、韩江支流等大小湖泊、水库、江河水系。基本上除了养殖水体,全部禁止捕捞工作。
3.禁止作业方式:在规定的禁渔区和禁渔期内,除休闲渔业、娱乐性垂钓外,禁止所有捕捞作业。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为贯彻实施好珠江流域禁渔制度,切实推进河源市东江、新丰江、韩江水域渔业资源保护工作,修复渔业水域生态环境,我局科学研究、突出重点、全面推进: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印发了《河源市2020年禁渔期管理工作方案》及《“亮剑2020-1”东江禁渔专项执法行动方案》,成立禁渔工作领导小组和禁渔期执法行动工作组,确保禁渔期监督管理工作有效落实。二是做好宣传发动。全市各级农业综合执法人员深入渔区、渔村、渔户开展广泛宣传,开展禁渔工作以来,在有关公共场所悬挂标语20余条、张贴公告500余张,向渔民发放禁渔宣传手册500余本、发送短信近600条,在市电视台黄金时间滚动播放禁渔宣传标语2条,使禁渔管理制度逐步深入民心。三是加强执法监督。据统计,全市各级渔业执法部门共开展执法检查行动80余次,出动执法检查船艇50余艘次,出动检查执法人员540余人次,有效保障了我市禁渔工作顺利开展。截至目前,全市在册745艘捕捞渔船已经全部停船靠岸。
三、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和落实情况
(一)工作落实基本情况
2019年,按照省农业农村厅《广东省2019年农业机械化工作要点》部署,我市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紧紧围绕强农惠农政策主线平稳进行,取得一定成效。
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根据《广东省农业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8-2020年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市、县区农机部门制定(转发)了相应的实施方案,同时市局与各县区农机局签订了《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工作责任书》,并将省下达的责任指标分解到各县区,依照《河源市2019年农业机械化工作要点》(河农农办〔2019〕35号),层层抓落实。
二是积极宣传,信息公开。为广泛深入开展农机购置补贴宣传,我局及时主动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宣传册、明白纸、挂图以及出动宣传车等形式,将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宣传进村落户,全市共举办宣传咨询活动7次,印发宣传资料1300多份,挂贴标语11多条。同时,各县区均设立了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网,将补贴实施方案、补贴程序、补贴产品目录、资金使用情况、补贴受益对象名单、政策咨询和申请受理电话、政策执行情况投诉电话和机具质量投诉电话等在网上进行信息公开,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三是严格程序,规范操作。严格根据省《实施方案》制定的补贴流程规范操作,加强信息录入和审核,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合规性,确保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及时拨付到卡,将农机购置补贴强农惠农政策落到实处。
四是认真组织,大力实施。截止目前,全市已接受农户登记申请购机补贴211户,申请机具223台套,购机补贴金额为145.343万元。其中拖拉机13台,耕整地机械141台,茶叶加工机械9台,其他初加工处理机械4台,收获机械25台,收获后处理机械9台,田间管理机械13台;接收农机报废更新补贴申请机具8台,补贴金额为6.4万元。
五是加强监督,防患未然。要求各县区农机部门加强内部控制,对照岗位职责,从工作流程或权力运行过程入手,对应查找每个权利行使环节存在的风险,对在政策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侵害群众利益的具体问题进行自查自纠,防患未然,确保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公开、规范、高效、廉洁实施。2019年5月底-6月初,我局率队到各县区对上半年农机购置补贴和报废更新补贴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督查,12月初,每县随机抽取10户购机农户进行了核查。
六是积极跟踪,维护权益。根据省农业厅统一部署,我局于2019年5-7月组织全市开展2016-2018年农机质量跟踪调查活动,着重调查久保田农业机械有限公司、江苏常发农业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沃得植保机械有限公司等7家销售量较大的企业生产的水稻插秧机。从调查统计结果来看,全市农机质量情况良好,农户使用满意度较好,未收到农机质量投诉案件。
(二)各类农机具补贴额
目前,我市对耕整地机械、种植施肥机械、田间管理机械、收获机械、收货后处理机械、农产品初加工机械、排灌机械、畜牧机械、水产机械、农业废弃物利用处理设备、动力机械等11类常用农机具均有明确补贴标准,对小部分特殊农机具,目前国家及省还未对其补贴额予以明晰(各类农机具补贴额详见附表1)。
四、支持农业复工复产情况
为有效降低新冠肺炎疫情对农业生产的影响,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坚持疫情防控与复工复产“两手抓”,先后出台了《河源市支持受疫情影响农业生产九条措施》(河府〔2020〕10号)、《河源市支持受疫情影响农业生产九条措施操作细则》(河农农函〔2020〕38号)等相关配套文件,着力推动各项支农措施落实,为我市尽快恢复农业生产、保障重要农产品市场供应提供有力支撑。
(一)基本情况
一是春耕备耕工作顺利进行。据统计,截止3月15日,我市春种作物面积92万多亩,其中早稻49万亩、蔬菜15万亩、种植春玉米5万亩、花生18万亩、豆类等5万亩;全市犁耙田面积79万亩,已浸种77万多公斤,播早稻面积49万亩。预计3月25日前后完成春种花生、玉米、大豆等经济作物任务,清明前后完成早稻插秧。
二是保民生保供给物资运输渠道畅通。据统计,截止3月15日,全市共发放“民生保供企业资质证明”共计196份(其中粮食、蔬菜、畜禽、水产等农副产品经营流通企业127份,种苗、饲料、化肥、农药、兽药、动物防疫物资等涉及人民群众生产所需、恢复春耕生产和复工复产的农业生产资料经营流通企业69份)。
三是重要农副产品稳产稳供。据统计,截止3月15日,已拨付14家蔬菜生产基地疫情期间生产扶持资金65.9万元。预计厨娘快线等5家实行“无接触配送”服务配送企业将获得总额不超过40万元的农产品配送专项补贴。同时,积极联系深圳点筹网、绿然灯塔物流园和本地电商企业帮助解决我市春甜桔、年桔、蔬菜、肉鸡等农产品滞销问题。
四是涉农企业复工复产稳步推进。一是千方百计帮助企业解决防护用品紧缺问题。截止目前,已先后分三批发放复工复产企业的防护口罩6万个。二是及时反应企业诉求。我局开通了农业企业诉求专线,收集疫情防控期间涉农企业困难诉求、意见反馈、对策建议等信息,及时回应企业关切。三是积极争取金融扶持。协助东瑞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43家、河源市张洲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等51家疫情防控重点涉农企业、合作社办理下调贷款利率、降低融资成本、优惠贷款等金融支持的政策信贷手续,资金需求共计7.3亿元。截止3月27日,全市复工复产的农业龙头企业共176家,占全市农业龙头企业的78.92%;已复工复产员工共2896人,返岗率为84.48%。
(二)下一步工作
1.保生产保供给,有序保障“菜篮子”供应。做好农产品市场和销售供需对接,加强产销衔接,确保农产品“产得出、运得进、供得上、卖得好”,切实保障我市“菜篮子”稳定供应。
2.保安全保效益,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坚持管行业管安全的原则,继续抓好食品安全、渔船安全、农机安全等监督管理工作,以确保粮食安全为前提,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业可持续发展。调整优化农业结构,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发展特色农业,加快推进农业科技化、市场化、产业化、外向化和标准化,全面提升我市农业结构调整水平。
3.保运行保产业,化解农企复产复工问题。针对疫情对农业企业造成的冲击,要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共同应对,帮助企业渡过难关。一是千方百计帮助企业购置防护用品。加大政府调控力度,优先解决复产复工人员防护口罩问题。二是及时反应企业诉求。将企业缺少工人、原材料价格上升、经营成本看涨、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及时反馈给上级党委、政府,为上级制定应对措施提供决策依据。三是加大资金扶持力度帮助农企渡过难关。为支持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积极争取各金融机构通过中小企业融、抗疫贷、战疫人才贷、悦农信用贷、复工复产贷等灵活方式提供低成本资金,帮助相关参与防疫的重点医用物品和生活物资的生产、运输和销售的重点农业龙头企业提供优惠利率信贷支持。
4.保稳定保成效,抓好农业项目建设。深入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加快灾后重建项目建设,推进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切实推动农业项目落地落实。
五、春耕生产情况
(一)基本情况
今年以来,我市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春季生产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及2020年中央一号文要求,切实做好春耕生产各项备耕工作。
1.早动员、早部署。我局早在2月中旬对春耕备耕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要求各地及早着手春耕物资调运工作,发动群众早做准备,不误农时,为春耕生产打下基础。我市大面积春播春种已从3月初开始,截至目前,我市春种花生、玉米、大豆等经济作物任务已基本完成,早稻插秧将在清明前后完成。
2.稳面积、保产量。全市计划春播农作物总面积125万亩。其中,粮食作物面积95万亩(水稻90万亩、玉米3万亩,其它合计2万亩);花生、蔬菜等经济作物种植面积30万亩。
3.畅渠道、严执法。一是积极做好农资储备与调运工作。加强与交通、供销部门沟通,积极协调为农资供应增设绿色通道,设立农产品、农资调运问题专班热线(0762-3369320),确保农资调运、储备顺利进行;要求各地积极开展农资直达配送服务,确保农资店应开尽开,避免垄断。二是加强执法,开展农资打假保春耕专项行动,重点检查农资门店经营资质及在售产品质量价格,切实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截至目前,全市共出动农业执法人员535人次,检查农资门店123家次。据统计,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目前我市农资价格较去年同期略高,但整体供应有保障。
4.落实各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调动农民种植积极性。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做好种植面积核查工作,并积极会同财政部门加强对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和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公众号宣传和资金发放。
(二)下一步工作
加大春耕生产指导力度,抓紧抓好田间管理和春耕备耕措施落实,加强对肥料、农药、农膜等农业生产资料的供需监测、调剂调运和监管执法,努力保证农资供应充足;指导农民和各类经营主体有序、分时、分散下田,优先采用农业机械耕作,确保春耕工作安全高效进行。
六、春季动物疫病防控情况
春季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全市各地重视有加、责任压实、宣传有方、推进有力,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主要体现在:
(一)站位提高,责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和业务部门深刻领会国家和省、市部署精神,狠抓组织部署,逐级压实责任,确保动物防疫工作领导有重视、各级有行动、工作有落实。如东源、龙川和连平等县政府及时发文部署春防工作,按照“政府负总责,部门各负其责,分层管理,分级负责”的要求,做到全面动员、整体部署,确保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
(二)挂钩督办,逐个推进。各地不断转变思路、创新方法,切实加强督查督办工作,确保防疫工作不留死角、不留隐患。其中,紫金县为确保春季重大动物疫病的强制免疫工作落到实处,组织工作人员多次深入到全县16个乡镇及农户家中实地督察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春防工作到位。
(三)宣传有方,氛围良好。各地结合新冠肺炎防控狠下功夫,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连平、紫金利用喇叭广播、宣传旗、宣传条幅和标语等多种形式对防疫方面法律、法规进行宣传,体民情接地气,效果良好。
(四)立足实际,灵活机动。在当前新冠肺炎防控大背景下,全市各地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改变工作方法,灵活减少人员聚集,分散队伍,各负其责,整体有序推进免疫。
(五)加强保障、防护到位。春防期间,我市下拨防疫消毒药物、动物免疫证、免疫档案等各类防疫物资一批,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基础。同时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基层动物防疫人员的日常防护工作,市防控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紧急采购防护口罩25000个,并及时下拨各县区分发使用。 截止目前,全市共免疫生猪20万头、牛羊2.6万头、家禽318万羽。预计4月底前,将全面完成春防各项工作任务。
下阶段,市防控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将适时组织督查组深入各地督导防疫工作,及时查摆防疫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推进春防各项工作落实到位、抓出成效,确保我市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和动物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河源市林业局参加4月1日政风行风热线人员名单:
市林业局四级调研员:叶 超
市林业局资源科科长:杨碧瑜
政风行风热线采访提纲(市林业局)
问题一:据了解,林业部门是疫情防控指挥部领导小组的成员单位,请问在疫情期间,林业部门是如何助力疫情防控工作的?
答:市林业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林业局以及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要求,以清查整治非法野生动物交易为抓手,以加强公园广场管控为重点,以推动林业有序复工复产为主线,坚决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全面推动林业各项工作扎实有序开展。成立市林业局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四个工作组,分别为综合协调工作组、疫情防控工作组、涉野生动物违法行为打击工作组、公园广场管理工作组。制定《河源市林业局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工作方案》,对野生动物饲养繁育场、自然保护地、公园广场等重点领域重点环节明确防控责任,落实工作要求。四个工作组分别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进一步细化防控具体措施、具体区域和具体责任人,按包组明确防控任务,严格落实岗位责任。为防止工作人员交叉感染,对全体干部职工和养护企业工作人员及家属进行全面信息摸排登记,每日测量体温并做好登记,戴口罩上班,不扎堆作业,做好自我防护。
问题二:据了解,疫情发生以来,全国上下对野生动物提出严格要求,请问我市在野生动物防控方面是怎么做的?有哪些具体行动?
答:疫情发生以来,我市大力推进野生动物防控工作,主要做法如下:一是开展疫情防控督查。市林业局先后2次组织开展关于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的疫情防控工作全面督查,对各地开展野生动物野外监测、人工繁育单位和经营利用单位封控隔离、打击非法野生动物交易违法犯罪、开展宣传教育等情况进行检查,并深入一线检查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单位和经营利用场所,切实压实各地野生动物监管责任。二是加强野生动物场所监管。自疫情防控以来(1月29日-3月21日),全市林业系统开展自然保护地、国有林场野外巡护12669人次,其他野生动物主要停歇地、繁殖地、集中分布地野外巡护1412人次,清理非法猎捕工具32个(件)。摸排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258家,其中取得合法手续的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92家,无合法手续的166家,野生动物存栏总数量26.67万条/只。督促我市3个省级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按照上级要求,严格执行和落实监测信息报告、应急值守和日报告制度。三是加大打击野生动物违法犯罪力度。各级森林公安、野生动物保护部门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对全市各辖区内集贸市场、酒楼食肆、野生动物繁育场所、野生动物活动区域开展集中清查整治行动,严防加工、销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行为;深入林区精准打击非法狩猎活动,加强对鸟类栖息地、迁徙停歇地和迁徙通道等鸟类集中活动区域的检查巡护,重点打击利用围网猎捕候鸟行为。疫情防控期间,全市林业系统共出动执法检查总人数15546人次,清查农贸市场、经营档口、酒店食肆等经营单位7328间。其中,全市森林公安共出动警力5530人次,对现场售卖人员防控知识宣传4010人次,立涉野生动物案件44起(其中:刑事案件16起,行政案件28起),刑拘14人,逮捕4人,移送起诉3人,行政处罚27人,收缴各类野生动物708只(头),协助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案件5起,移送农业农村局案件1起。四是加强入粤车辆野生动物查验。在广东重大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期间,在各入县卡口对南下车辆携带、运输野生动物情况进行查验,组织林业执法人员采取24小时值班工作制度,不间断对过往车辆逐一检查,严禁携带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严防外省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流入广东省,守好入粤北大门。全市林业系统共派出53名执法检查人员到和平、龙川、连平9个入粤检查站参与排查,检查车辆16075辆。五是营造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氛围。对市场、酒店、养殖企业进行全面检查的同时,张贴《关于禁止野生动物交易的公告》,派发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手册;依托森林防火工作网络,充分利用护林员移动广播深入镇村巡护宣传,并结合报纸、网络等媒体方式,开展疫情防控宣传,提高广大群众野生动物保护意识和能力,形成“拒食野生动物 树立饮食新风尚”的浓厚氛围。疫情防控期间,全市林业系统通过媒体宣传2288次,发放宣传资料29646份。河源日报、河源广播电视台等主流媒体多次报道了全市林业系统疫情防控工作情况。2月7日,广东卫视在广东新闻联播中对我市森林公安清查野生动物违法行为作了报道。六是加大野生动物养殖业转产处置力度。成立市以食用为目的的陆生野生动物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由副市长赖小卫同志任组长。市政府出台实施意见,制定具体工作指引,对全市所有以食用为目的的陆生野生动物养殖场所数量和存栏物种数量进行调查摸底核实,确保不漏一家、不漏一只。确定补偿标准,对由残疾人、贫困户等特殊群体和合法养殖户给予合理补偿。对回收的陆生野生动物采取野外放生、转型利用、无害化处理等方式进行处置,确保我市陆生野生动物养殖业平稳过渡转产转型。
问题三:据了解,疫情期间,我市林业部门在公园广场方面防控是如何做的?
答:一是落实网格化管理。成立市林业局公园广场巡查工作组8个,组织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下沉到市区各公园广场一线开展疫情防控巡查,联合市园林绿化管理中心和客家文化公园管理处巡查组、养护企业巡查组,按照网格化管理模式,将每个公园广场责任落实到人,强化值班值守,形成三级联防,重点对群众不戴口罩、人员集聚、集聚性体育活动进行劝导,确保公园广场不发生疫情传播。2月11日至3月21日,取消周末休息,市林业局每日组织约150人对全市43个公园广场网格化巡查管理,工作组累计劝导2841名游客佩戴口罩,劝散聚集人群541处。二是加强防疫宣传。在公园广场进行防疫广播宣传和悬挂横幅标语宣传,在客家文化公园孙中山铜像广场“南方全线通”显示屏轮番播放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疫情新闻。在市区公园、广场张贴告示,要求市民游客佩戴口罩入园,减少集聚。市区公园广场共悬挂宣传横幅75条,宣传告示牌209个,移动宣传喇叭12个。三是净化公园广场环境。对全市公园、广场全面消杀,每日消杀面积40.3万平方米,人员投入382人次。安排11个管护队对全市公园广场实施卫生保洁、绿化淋水和日常管控工作。
问题四:据了解,今年是新一轮绿化河源大行动的关键之年,请问今年全市造林任务的重点是什么?目前的进展情况如何?
答:今年是深入推进新一轮绿化河源大行动的关键之年,全市将营造森林碳汇重点生态工程造林5.5万亩,省级碳汇林抚育27万亩,中央森林抚育53万亩。疫情发生以来,特别是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春季造林工作的关键时期,市林业局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工作部署要求,坚持两手抓、两促进,紧锣密鼓推进春季造林和义务植树活动,确保不误林时,完成全年造林绿化任务。一是开展义务植树活动。3月26日上午,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丁红都,市长林涛,市政协主席张丽萍等市四套领导班子成员及有关市领导;源城区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市绿化委员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市林业局干部职工等100多人在客家文化公园义务植树基地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在义务植树基地种下了面积约50亩,共1500余株树苗,种植树种主要有:桂花、铁冬青、红花紫荆、大叶紫薇、美丽异木棉等,为客家文化公园增添了一道靓丽的风景线。二是提前谋划造林工程。2月21日,组织召开全市林业系统防控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暨林业工作部署视频会,对林业生态工程建设、义务植树活动、桉树林改造试点等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全面推行领导挂点制度,制定工作时间表和任务书,挂钩领导下沉一线督促和指导营造林工作,把好造林质量关和进度关。三是及时转下达营造林生产计划。督促各地落实山头地块,做好作业设计编制等前期准备工作。目前,各地都已完成作业设计编制工作,紫金县已完成招投标并进场施工,其他县(区)正在招投标。四是积极争取涉农资金。积极与财政部门沟通,争取省级涉农资金,保障春季造林绿化。全市各地已下达省级森林碳汇重点生态工程资金4400万元,造林面积5.5万亩。桉树林改造试点资金1200万元,改造面积1万亩。省级森林碳汇林抚育资金4441.14万元,抚育面积22.2057万亩;中央森林抚育项目资金6410.9万元,其中省级配套资金674万元,抚育面积53.7万亩。五是精细筹划义务植树。积极组织全市各地开展“全民参与植绿护绿,共建共享生态河源”义务植树活动,创新义务植树的形式,积极推进“互联网+义务植树”,鼓励和发动广大社会群众积极参与省林业局推出的“广东林业·腾讯网友植树节”线上活动。悬挂宣传标语1200多条,利用微信公众号、网络和媒体进行宣传,推送义务植树倡议书,营造全民植绿护绿的浓厚氛围。选定市领导班子义务植树基地,完成义务植树基地备耕整地工作。目前,东源县、和平县、龙川县、江东新区、新丰江库区已相继开展义务植树活动。六是做好苗木准备工作。组织各保障育苗生产单位抓紧复工复产,加强苗圃水肥管理,确保疫情防控和苗木供给双到位。
问题五:据了解,近年来,我市森林防火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森林火灾大幅下降,社会各界都给予了好评。今年清明将至,请问我市林业部门采取哪些措施预防山火发生的?
答:清明将至,市林业局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工作,严格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认真抓好清明期间全市森林防灭火各项工作落实。主要做法如下:
一是“两支队伍”积极投身疫情防控。全市3358名生态护林员一岗多责,既抓森林防火巡查,也抓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管理,还积极参与防疫检测执勤和公共场所消毒等工作。二是开展高速公路沿线森林火灾治理工作。1月20日,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召开关于高速公路沿线森林防火专题工作协调会,专门研究部署粤赣、河梅高速公路沿线山火预防工作,明确高速公路森林防灭火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森林防灭火责任制。三是开展防火督查工作。为切实抓好我市森林防灭火工作,市政府派出7个督导组对各县区森林防灭火工作情况进行专项督导,确保森林防灭火各项工作落实到位。2月7日,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对连平县、和平县森林防火措施落实不力作全市通报批评,责令两地限期整改,并启动森林防火工作倒查问责机制,对有关责任人严格依法依规问责。四是周密部署清明森林防灭工作。全面贯彻落实3月10日国家、省、市森林防灭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专门部署清明期间全市森林防灭火工作,制定督查方案,强化森林防灭火各项防控措施,压实工作责任,严防森林火灾的发生。3月16日,河源市林业局联合河源市万博ManBetX网页版登录 数据管理局推出“粤省事·护林码”,在做好森林防火监管的同时,监控入山人流量,依托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精准助力清明节森林防火工作。五是加强森林防灭火队伍建设。重新修订两支队伍(护林员和专业扑火队伍)管理办法,筹备组建一支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直接指挥调动,规模为66人的市森林消防队。3月12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市森林消防队组建方案。
问题六:河源市是林业大市,有生态公益林1000多万亩,总面积在全省排第一,请问生态林是如何区划的?补偿标准是多少?
答:河源现有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1033.55万亩,占林业用地面积比例为56.95%。我市生态公益林的区划界定工作是按照省林业局的要求,依据生态区位的重要性、生态区域的脆弱性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结合河源生态环境现状,在尊重群众意愿的基础上,按集中连片、方便经营管理的原则和要求来区划界定的,主要区划在生态区位重要的江河源头、江河两岸、水库周边、交通要道两旁、市区城镇周边区域。区划程序为村民提交书面申请到镇林业工作站,经镇政府同意,县林业局审核,逐级申报到省林业主管部门批准,签订省级生态公益林界定书,方能根据界定书的面积发放生态公益林补偿款。
我市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从无到有,补偿资金从少到多,公益林面积从小到大,生态惠民不断增强。2020年全市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为35元/亩,其中到农户的为损失性补偿(即总额的80%),补偿标准为28元/亩,剩余的为省、市、县、镇、村提留的管护经费(占总额的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