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河源市旅游局
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河源市旅游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河源市旅游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河源市旅游局:一是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旅游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地方性规定草案,并组织实施;二是研究和推进旅游综合改革,协调旅游安全、旅游应急救援、节假日旅游、红色旅游工作,引导休闲度假,协调和推动国民旅游休闲计划实施;三是制定国内旅游、入境旅游和出境旅游的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组织河源旅游整体形象的对外宣传和重大推广活动,负责国内、国际旅游合作与交流事务;四是组织市内旅游资源的普查、规划、开发和相关保护工作,引导旅游业社会投资,引导旅游产品开发和旅游制造业发展,监测旅游经济运行,负责全市旅游统计;五是申报审批经营国内国际旅游业务的旅行社,组织实施旅行社的年审初审工作,指导和督查旅游饭店及旅游设施的质量规范和管理工作,组织导游年度审核审检工作;六是协调管理旅游服务质量和市场秩序,组织实施旅游区、旅游设施、旅游服务、旅游产品等方面的标准工作,依法负责有关旅游业务的审核、审批工作和出入境旅游管理工作,指导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指导行业组织的业务工作;七是组织实施赴港澳台旅游活动,开展对港澳台旅游市场推广工作,承办赴港澳台旅游的有关事务和其他与港澳台旅游合作交流事务;八是制定并组织实施旅游人才规划,指导旅游教育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实施旅游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标准和等级标准工作;九是承办市人民政府和省旅游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河源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受理全市旅游质量投诉和旅行社质量保证金的理赔,开展旅游市场检查,维护旅游市场秩序。
(三)河源市旅游培训与导游服务中心:承担对旅游从业人员培训及社会导游人员的管理。
(四)河源市旅游服务中心:协助市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做好旅游行业管理与质量规范的服务性工作,举办各类旅游行业内赛事;为游客提供游览、住宿、娱乐、交通等咨询服务;举办旅游咨询宣传活动。
二、机构设置
(一)本部门预算为汇总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以及纳入编制范围的下属单位预算。下属单位具体包括:河源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河源市旅游培训与导游服务中心、河源市旅游服务中心。
(二)本部门内设机构、人员构成情况:
局本部科室共4个,分别是:办公室、市场监督管理科、产业规划发展科、市场推广与信息科。
局机关共有行政编制11名,工勤人员2名,离退休人员11人。局属单位共有事业编制14名,其中:核拨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编制6名,核拨事业单位编制8名。离退休人员共2人。
第二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收入预算1562.37万元,比上年增加304.1万元,增长24.17%,主要原因是:基本收入和项目收入比上年有所增加,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46.37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1016万元;支出预算1562.37万元,比上年增加304.1万元,增长24.17%,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公务交通补助等基本支出和市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创优复核工作经费、广东省生态旅游示范区建设工作经费等项目支出比上年有所增加。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安排7.5万元,比上年增加2万元,增长36.36%,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比上年增加。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5万元),比上年增加0.5万元,增长12.5%,主要原因是根据2017年安排执行出差较多的实际情况,预计2018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有所增加;公务接待费3万元,比上年增加1.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根据2017年公务接待执行情况,预计2018年公务接待费有所增加。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安排54.5万元,比上年增加3.55万元,增长6.97%,主要原因是我局人员增加,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增加。其中:办公费9.6万元,印刷费2.2万元,邮电费3.1万元,差旅费6.6万元,工会经费2.5万元、福利费1.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5.5万元,日常维修费1.2万元,会议费0.8万元、培训费1万元、委托业务费3.5万元、公务接待费2.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5万元等。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安排53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530万元等。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占有使用国有资产总体情况为:资产总额95.92万元,分布构成情况为:库存现金0.15万元,财政应返还额度0.02万元,固定资产95.75万元,净资产95.92万元。主要实物资产数据情况为:公务用车1辆,价值为28.02万元;电脑、打印设备、空调等通用设备93项,价值为56.18万元;办公桌、书柜、沙发等家具用具120项,价值为11.55万元。资产变动情况为:2017年因公车改革,处置下账四辆公务用车,价值为75.06万元。
六、预算绩效信息公开情况
2018年,本部门推进预算绩效信息公开的有关工作情况。
2018年,我局的主要工作目标:争取2018年接待入市游人次及旅游总收入比2017年分别增长12%,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1.推动旅游产业转型升级,抓好万绿生态旅游产业园建设;督促旅游重点项目建设;抓好乡村旅游、旅游公路等产业融合发展。
2.推进旅游综合改革,协调旅游安全、旅游应急救援、节假日旅游等工作,引导休闲度假,协调和推动建设全域旅游等工作。
3.组织市内旅游资源的普查、规划、开发和相关保护工作,引导旅游产品开发和旅游制造业发展,监测旅游经济运行,公开发布全市旅游统计工作及行业信息。
4.巩固和扩大客源市场,积极组织旅游企业参加国家和省旅游局举办的旅游展销会、交易会,加强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和网络等新媒体宣传,加强深莞惠3+2经济圈、千里客家文化旅游长廊周边省市旅游区域合作。
5.优化旅游发展环境,加强旅游执法,推进旅游企业转变发展方式,加强旅游从业人员培训,加强职业道德、旅游诚信、旅游行风建设,强化旅游安全工作,实现我市旅游安全、健康、可持续发展。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二)部门预算:指与财政部门发生预算缴款、拨款关系的政府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的需要编制的本部门年度收支计划,涵盖部门各项收支,实行一个部门一本预算。
(三)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四)运转性项目支出:指市级部门为履行公共管理职能,必须发生且属于自身使用的专项性业务工作经费。包括:会议、培训类项目,课题调研、科研类项目;信息化运维类项目;宣传活动类项目;执法办案类项目等。运转性项目支出一般列入部门预算管理。
(五)公务接待费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用于接待公务活动(出席会议、考察调研、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等)的人员的用餐、住宿等费用。
(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用于支付公务车租用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
信息来源:旅游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