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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河源市市级财政性资金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13-04-28 00:00:00 来源:本站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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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刘远朋)昨日,市长彭建文主持召开六届16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河源市市级财政性资金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河源市区建筑垃圾处置管理暂行办法》等议题。会议强调,要进一步加强对财政性资金投资建设项目的监管,严肃查处工程建设中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同时要进一步放开建筑市场,引进优秀施工单位和中介机构,努力建设精品工程、示范工程。

常务副市长彭定邦,副市长谢春森、李扬达、章权、朱蔚蔚,市政协副主席梁国华,市长助理赖小卫,市政府秘书长程越华等参加了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河源市市级财政性资金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该办法对市级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工程全过程管理以及材料、设备等的招标和采购等作了全面规定,并对市直相关部门的职责进行了具体的划分。《办法》的制定实施将进一步强化对我市市级财政性资金投资建设项目的规范管理,以确保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

会议指出,随着我市政府投资项目逐年增多,项目管理问题日益凸显,当前还存在对招标代理机构以及工程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监管不到位,一些工程招投标过程中存在围标串标等行为,工程变更不规范,个别政府投资工程建设进度缓慢、质量不高,广大群众有意见,政府也不满意。会议强调,当前必须对政府投资工程建设全过程加强管理,切实解决各种存在问题。一要严格标书的确定,选好施工单位,规范建筑市场。保护主义就是保护落后,要大胆放开建筑市场,大力引进有实力、有诚信、有经验的高水平施工单位参与我市的市场竞争。要加快培育中介机构,加快推动一批可信任、业务过硬的中介机构尽快成熟。二要处理好代建单位与项目业主单位的关系,代建单位要加强与项目业主单位的沟通衔接,多听意见,充分发挥业主单位在工程建设各个环节中的作用。三要切实加大对工程的监督力度,业主单位、代建单位和各职能部门要挺直腰杆子,公道正派,敢于作为,敢于碰硬,坚决严防政府投资工程成为腐败的温床。纪检监察等部门要积极介入,加大对工程建设中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尤其要突出查处工程招投标中的围标行为,坚决查出一个处理一个。

会议审议通过了《河源市区建筑垃圾处置管理暂行办法》。该暂行办法规定,市辖区内建筑垃圾的处置将实行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加强城市建筑垃圾的管理和综合利用,以维护城市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会议要求,要广泛利用报刊、电视等媒体,大力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做到家喻户晓。市公安、住建、交通、城管等部门要联合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大力打击偷排乱放建筑垃圾等行为。
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关于推进山区县农村综合改革的意见》、《河源市野外火源管理办法》等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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