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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次会议
发布日期:2017-11-01 00:00:00 来源:本站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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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吴善平主持会议。

会议审议了关于新丰江水库水环境保护工作情况的视察报告。9月中旬,市人大常委会组织我市的部分全国、省和市人大代表对新丰江水库水环境保护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题视察。会议认为,市政府及职能部门坚持“既要金山银山,更要绿水青山”的发展理念,始终将新丰江水库水环境保护工作作为我市环保工作的首要任务抓实抓紧,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新丰江水库水质保持稳定、水质优。会议指出,新丰江水库水环境保护工作离中央、省的严格要求还有差距,保护工作任重而道远。会议建议,市政府及职能部门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方略,根据市委的部署要求,健全有效监管的长效机制,强化协调打好组合拳,整治关键环节和薄弱点,加大执法和处罚力度,切实保护好新丰江水库水环境。

会议审议通过了市政府关于市区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工作的情况报告。会议建议,市政府要加大宣传力度,开展联合执法,抓典型、严处罚,逐渐在社会上形成自觉“禁销禁燃”良好行为。同时,要根据城区范围不断扩大的实际,按照“科学合理、疏堵结合”的原则,尽快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调查研究、充分论证,重新划定禁放范围,制定燃放管理新规定。

会议还审议通过了《河源市实施宪法宣誓制度规定》、关于提请接受张瑞贤辞职请求的议案、河源市七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等事项。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素香、段邦贤、陈荣卓、胡为达,秘书长陈其明及常委会其他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副市长范秀燎等列席会议。

信息来源:河源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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