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文东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造林质量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市林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该建议深入分析了我市造林过程中的问题,并提出了提高造林质量的四个方面建议,即:“尊重自然、科学造林;提高造林苗木良种和珍贵树种比例,加强施工过程监管;加强营造林施工监理;加强营造林后期管理,确保成效”,这些建议符合我市林业发展的实际情况,有的建议我们已经付诸实施,有的建议我们将予以积极采纳,并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落实。
一、关于尊重自然、科学造林的建议
近年来,我市多次向省林业局提出调整造林任务下达方式。建议上级部门提前下达资金任务,改变以往资金任务当年下达,要求当年完成的做法,争取做到资金任务当年下达,第二年完成。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在每年的3-5月黄金季节进行植树造林,保障造林成活率,确保造林成效。一是林业重点生态工程实施期间,省林业局对各地造林任务核查时,将备耕打穴面积纳入当年核实面积进行统计,第二年才对造林质量进行现场检查,一定程度上缓解当年资金下达迟的县区任务完成压力,使得造林遵循自然规律,质量得到有效保障。二是2019年,我省深化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改革,2019年12月12日提前下达2020年省级涉农专项转移支付资金,要求各地根据要求分配。我市紫金县最早于12月25日下达了2020年省级涉农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为春季造林抢抓有利时机。三是2020年,省林业局将我市龙川县纳入“先造后补”改革试点,以先造后补的模式激发造林主体植树造林的热情和积极性,使造林资金和时间得到充分保障,促进形成造林绿化可持续高质量发展机制。
二、关于提高造林苗木良种和珍贵树种比例,加强施工过程监管的建议
(一)良种和珍贵树种使用方面。2018年以来,我市各地根据《关于修订四大重点林业生态工程建设技术要点的通知》(粤林函〔2018〕251号)要求,在树种选择方面坚持因地制宜、适地适树的原则,选择稳定性好、抗逆性强、生态和经济效益好的优良树种造林。尊重林农群众意愿,采用“珍贵树种+”的三种造林模式选择造林树种,珍贵树种种植株树要达到30株/亩以上且均匀分布。我市主要栽培的珍贵树种有:红锥、闽楠、格木等,良种有:红锥、杉树、油茶、乐昌含笑等。“珍贵树种+”的三种造林模式包括:
(1)珍贵树种+木本粮油树种模式。鼓励造林主体营造木本油料林,带动当地就业,增加林农收入。木本粮油树种包括:板栗、澳洲坚果、油茶、油桐等。
(2)珍贵树种+木本药材树种模式。鼓励造林主体种植木本药材,提高种植收益。木本药材树种有:黄柏、厚朴、佛手、化州橘红、肉桂、杜仲、阴香、无患子、铁冬青等。
(3)珍贵树种+用材林树种模式。鼓励造林主体培育大径级用材,推动国家木材战略储备林建设。用材林树种有:杉木、杂交松、南方红豆杉等。
另外,特殊困难造林地要选用适应性强的树种,确保成活成林发挥生态效益。
(二)施工过程监管方面。从资金、任务、监管、技术、苗木、施工等方面对造林抚育等项目实施工程进行监督管理。一是强化资金项目管理力度,有效预防职务犯罪,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透明原则,依法依规开展好招投标工作。二是落实中标承包商履约评价制度,要求各地对中标单位进行履约评价,配合省、市级林学会做好诚信行为记录,对项目完成质量差的资质单位列入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告。三是严格遵守技术规程,坚持在造林现场做好设计,准确判定造林前地类,严禁重复造林。科学设计林地清理、整地打穴、基肥、造林密度、树种选择、苗木质量、抚育追肥等关键技术措施,作业设计文本经主要领导审核签字后上报审批,并要求作业设计一经批复不得随意修改。四是落实营造林质量责任制,落实“法人制、招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明确管理、施工、监理职责,对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发放书面整改通知书,落实专人负责跟踪整改到位。五是推广使用无人机等先进科技手段,提高检查效率和造林质量。六是认真落实技术人员跟班作业制度,确保每个造林点都有作业技术人员负责质量管理。七是充分发挥市造林质量检查监督领导小组监督作用,整合林业技术骨干力量,分组到各县区工程现场抽查作业,对林业重点生态工程造林进行全方位监督,确保工程造林肥足、苗壮、抚育到位。八是在每个造林标段立牌标识,注明造林企业、面积、负责人及监理人等信息,落实造林工作责任,全面促进造林质量的提高。
三、关于加强营造林施工监理的建议
营造林工程具有地块分散、作业面广、施工季节性强、施工时间不连续、受自然条件制约较大等特点,使得营造林工程建设的监理工作有别于其它行业的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因此,要求各县区委托具有造林绿化监理资质的监理机构依法对造林项目实施监理,依据批复的作业设计,严格执行工序管理,加强种苗、林地清理、整地、栽植、抚育管护等重点环节监督,确保各环节技术措施精准到位。在项目监理前,以书面形式与监理单位订立工程监理合同,合同中应包括监理工作的范围、内容、服务期限和酬金,以及双方的权力、义务、违约责任等相关条款。在监理过程中,督促各县区林业主管部门加强日常检查,要求监理单位要落实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公平、独立、诚信、科学地开展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活动。对监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发放书面整改通知书,落实专人负责跟踪,确保整改到位。近年来,各地不断提高监理费用的比例,大部分地区监理费用比例高于设计费,监理费用有所提高。
四、关于加强营造林后期管理确保成效的建议
克服重造轻抚的思想,积极争取上级支持,提高抚育标准,实行“谁种植谁抚育”。在造林、抚育资金项目分开下达,造林工程脱节的情况下,实施“谁种植谁抚育”,即同一地块当年由谁中标造林,在施工合同上明确后续的两年抚育就直接由其继续承包,确保造林工程的连续性,从体制上实现三年包成效,有效避免了只种不管现象的发生。此外,根据森林抚育相关规程和技术标准通过编制科学细致的作业设计、组织足量有效的施肥作业、强化抚育质量的链条式监管等措施的同时,综合落实管护措施,将抚育和管护工作有机结合、相互促进、全面提升,全方位落实抚育、管护、保护的举措,真正做到种好树、育好林、护好林,精准提升造林质量。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河源市林业局工作的关心支持。
2020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