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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七届人大八次会议第20210056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日期:2021-11-01 11:58:22 来源:本网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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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环函〔2021〕122号

潘建斌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新丰江水库入库支流水环境整治和监督宣传工作的建议收悉。经综合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等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新丰江水库及其入库支流水质情况

(一)新丰江水库及其入库支流。新丰江水库自2012年起被列入国家大型水库国控监测点,每月开展1次常规监测;主要有14条入库支流(17个入库支流断面),分别为:连平水、忠信河、崧头河、高陂水、大湖水、南坑溪、大席水、林石河、船塘河、骆湖水、灯塔水、上莞河、恶马坑、新丰水等,每2个月开展1次常规监测。

(二)水质情况。2010-2020年期间,新丰江水库国控断面水质稳定达到地表水Ⅰ类标准,总磷指标持续低于检出限(0.01毫克/升);新丰江水库营养状态指数稳定小于30,为贫营养水平。2020年新丰江水库水质类别为Ⅰ类,总氮浓度为0.49mg/L,2021年1-8月,新丰江水库水质类别为Ⅰ类,总氮浓度为0.43mg/L。

2021年1-8月,新丰江水库主要入库支流共17个断面开展了15个断面的水质监测工作,有2个断面因无法采样暂无监测数据。15个断面优良率为86.7%,其中Ⅰ类3个、占20%,Ⅱ类5个、占33.3%,Ⅲ类5个、占33.3%,Ⅳ类1个、占6.7%,Ⅳ类断面为船塘河河口,Ⅴ类1个、占6.7%。

二、新丰江水库水质保护工作措施及初步成效

针对您提出的加强新丰江水库入库支流水环境整治和监督宣传的建议,为进一步加强新丰江水库及其入库支流水质保护工作,保障新丰江水库水环境质量,我局高度重视,立即规划部署。一是科学精准开展新丰江流域降氮控磷工作。印发实施了《河源市东江新丰江水库及其主要支流(2021-2025年)水环境综合整治(总氮削减)行动方案》,正在开展新丰江流域水环境精准治理与水生态保护修复行动项目,目前已完成新丰江流域水环境精准治理与水生态保护修复行动项目招投标、合同签订等前期工作,中标单位已进驻现场开展工作,完成了新丰江流域主要支流枯水期和丰水期的水文水质通量监测及新丰江库区不同湾区水质的分层采样,编制了通量分析报告初稿;开展了漳溪水、五禾水、流洞水和大湖水等主要入库支流现场调研和监测,近期将编制相应整治方案。指导实施精准控源、支流达标、水生态风险防范、入库生态湿地建设、生态恢复提升等工程,目前已安排专项资金6830万元用于开展新丰江水库降氮控磷相关项目。二是持续深入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成立了国考省考断面水质达标攻坚专班工作组,印发实施了《河源市2021年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全力实施河源市重点江河湖库水生态调查评估工作。着重保护饮用水源水质安全,出台了《新丰江水库生态环境保护巡查制度》,对新丰江水库库区开展每月不少于一次的重点巡查;全面完成饮用水水源地20个环境问题整治,“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排查、整治,划定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119个。按时完成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基本完成全市入河排污口“查、测、溯”任务,合计排查排口7731个(其中复核历史排口733个,新增6998个)。三是严厉打击非法采矿行为。印发了《河源市打击整治破坏稀土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河公字〔2021〕4号),自2020年11月中旬起至2021年6月,在全市开展打击破坏稀土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截至今年5月底,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68人次,投入资金29.5万元,移送公安查处案件3宗,捣毁非法矿点3个。建立遥感巡查执法工作机制,设立举报电话,鼓励广大群众积极举报非法采矿行为。四是加快新丰江水库集雨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目前我市新丰江水库集雨区范围内34个乡镇均已实现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覆盖率为100%,其中有4个乡镇(街道办)污水纳入城市(县城)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其余30个乡镇独立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共建成镇级生活污水处理设施30座,合计处理能力5.53万吨/日,建成镇级污水管网约217公里。库区集雨区34个乡镇(街道办)共包含3491个自然村,其中有3174个村完成污水收集(建设雨污分流管网、暗渠化收集或资源化利用),完成率为90.9%,有2176个村污水得到治理,村庄生活污水治理率为62.3%。另外,新丰江水库范围内34个乡镇已全部纳入“村收集、镇转运、县(区)处理”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库区镇内每个自然村均建设有一个及一个以上生活垃圾收集点,农村生活垃圾通过收集、转运,集中运输到县(区)终端处理设施进行无害化处理;近期,东源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填埋场完成了扩建,东源县新建了仙塘二期、灯塔镇、船塘镇等3座生活垃圾无害化填埋场,叶潭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填埋场也正在施工建设(计划于2021年内完成),新丰江水库集雨区生活垃圾终端处理能力得到不断增强。五是加大农村面源污染综合整治力度。全面完成了全市禁养区所有畜禽养殖场的清退工作。不断推进畜牧业转型升级,鼓励发展规模化标准化养殖场,结合我市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废弃物处理能力,科学确定养殖品种和规模,调整优化畜禽养殖布局。组织编制种养循环发展规划,促进种养业协调布局,规划引导畜牧业绿色健康发展。督促指导各县区做好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鼓励第三方市场主体参与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并加大新技术示范推广力度,全域推动种养循环发展。开展有机肥替代化肥,开展高效肥料试验、示范,普及使用有机肥、配方肥、高效缓(控)释肥等新型肥料,已实现新丰江库区集水区农药、化肥使用量负增长。六是加强巡河管护,持续开展“清漂”专项行动。依托河长制平台,压实各级河长责任,加大巡河力度,截至今年10月20日,全市共巡河22234人次,发现问题201个,已处理199个,问题处理率99%。加强河湖管护,持续开展“清漂”专项行动,分别于今年3月、9月印发了《关于开展2021年全市集中“清漂”专项行动的通知》,统一组织开展全市“清漂”专项行动,加强对梯级电站、新丰江入库支流的监督管理,严厉查处偷排漏排水浮莲等水面漂浮物行为,截至今年9月底,全市累计投入3065万元,清理河道长度3264.1公里,清理水面漂浮物4.69万吨。

三、新丰江水库水质保护下一步计划

新丰江水库水质状况事关我市及珠三角地区和香港特区几千万群众饮用水安全,关系重大,不容有失。我们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保好水与治差水并重,多措并举,全力以赴推进新丰江水库及其入库支流水质保护工作。

(一)全力推进新丰江水库流域专项整治,确保流域水质达标、总氮浓度下降。一是加强监测研判,在重要的支流入库口和重要区域增设通量监测站。二是以总氮削减、总磷控制为重点,开展新丰江水库及其主要入库支流精细化治理,实施“一河一策”,减污降氮控磷。三是组织做好新丰江水库及其主要入库支流整治项目入库工作,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落实新丰江流域水生态环境基础调查评估,实施支流水质通量站建设工程、东源县船塘河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等整治项目,降低新丰江水库入库污染,削减入库总氮负。通过一系列的整治,达到2021年新丰江水库总氮年均值不高于0.49mg/L;2023年新丰江水库主要入库支流水质达标,总氮年均值不高于0.4mg/L;2025年新丰江水库总氮入库污染通量削减一半以上,水库水质全面达标,总氮年均值不高于0.3mg/L,推动新丰江水库水质好中求好、优上争优。

(二)严格生态空间管控,强化新丰江水库流域矿山监管和生态修复。严厉打击违法采矿、选矿行为;成立专门工作机构,督促矿山、采石场项目业主彻底清除矿山遗留污染并对矿区实施覆绿修复整治,减缓水土流失。

(三)补足短板,完善新丰江水库流域生活污染治理设施。对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因地制宜进行提标改造,增加脱氮除磷工艺,实施总氮、总磷排放总量控制,加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管理,确保设施运行正常稳定,出水达标排放。因地制宜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在管网铺设到位的村优先纳管输送到城镇污水厂进行处理;在管网覆盖之外,村民相对集中的农村区域建设污水处理站、一体化处理设施等进行集中处理,村民分布相对分散的区域,可采用氧化塘、人工湿地等方式进行处理。年底前完成我市列入省政府民生实事的50个以上自然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加快完善现有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设,切实提高进水浓度及运行负荷;因地制宜开展雨污分流改造、完善管网系统,消除管网破损等“病害”,纠正管网错接、混接、漏接问题,确保污水管网畅通,实现进水浓度和运行负荷双提升。

(四)实施高标准精细化控制,削减新丰江水库流域农村种植污染。采取“以新带老”的方式,对现有农田实施高标准精细化治污措施,削减氮、磷排放负荷,腾出环境容量,进行新垦造水田,并做到增田减污。一是优化农业发展整体布局。坚持以水定产,严禁侵占河岸带、河滩地、湖滨带等生态空间,减少植被系统的破坏,减轻水土流失风险。二是持续推进农药、化肥减量增效。严把农药经营许可关,推进农药减量控害和农药负增长行动;加强农药经营和技术指导,加大对统防统治社会化服务组织支持力度;继续推进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普及使用有机肥、配方肥、高效缓(控)释肥等新型肥料,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扎实推进化肥使用量负增长行动。三是留住生态空间,重点针对灯塔盆地等高标农田开发区域沿河构建农业缓冲系统,有效拦截颗粒态氮磷营养盐;在新丰江一级支流入库口,二级支流入河口,农田退水通道等关键水体营建河口湿地,进一步削减农业面源污染负荷。

(五)防治结合,全力控制新丰江水库流域养殖污染。一是强化畜禽养殖源头管控,优化养殖区域总体布局,探索建立分区域、分流域养殖总量动态调控制度;推广“种养结合”“以种定养”的生态养殖模式,以水环境和土壤的环境承载能力来定畜禽养殖规模、排放标准等;严禁新丰江水库库区及重要支流网箱养殖。二是持续加强养殖粪污处置,现有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要配套建设提标升级的粪便污水贮存、处理、利用设施,且设施要增加脱氮除磷工艺;新增的规模畜禽养殖场(小区)实现零排放;散养密集区实行畜禽粪便污水分户收集、集中处理利用;继续推进畜禽资源化利用,提高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

专项答复,诚挚感谢您对河源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河源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10月21日

(联系人及电话:戴琴,38839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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