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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河源市政协七届四次会议第20200020号提案的协办意见
发布日期:2021-01-20 10:21:23 来源:本网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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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类)

河城管执函〔2020〕132号

市自然资源局:

现就黄淑蕃,叶淑婷委员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政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的提案》(第20200020号)提出如下协办意见:

一、积极参与市政工程的规划建设。我局根据职能,在项目规划建设方案征求意见时,提出相关意见或建议,积极配合组织通讯、电力、自来水、燃气等管线单位召开项目建设联席会议,促进各管线工程与项目同步规划建设,尽可能的一次性完工,避免重复开挖,造成资源浪费。

二、加强市政设施维护管理。一是严格按照市政设施养护标准进行维护;二是严格控制道路开挖审批,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区市政道路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河府办〔2015〕44号)规定,控制城市道路开挖,新建、扩建、改建的市政道路交付使用5年内,大修的市政道路竣工后3年内,不得开挖敷设管线;三是加强对城市道路的执法管理,对未经许可开挖道路,损坏路面,地下管线等公共设施严肃查处。



河源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0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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