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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国资函〔2020〕101号关于市政协七届四次会议第20200060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发布日期:2021-02-08 16:31:47 来源:本网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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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展改革局:

  现就邓运德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快市内小区及公共场所充电桩建设的提案》(第20200060号)提出如下会办意见:

  随着国家政策推广,我市新能源电动汽车普及率不断提高,原有充电桩基础设施已无法满足用户的充电续航需求。同时,电动自行车(摩托车)作为我市居民日常出行选择主流交通工具之一,也因缺少规范管理及质量检查,在日常充电行为中隐藏着巨大的安全隐患。为改善上述情况,市城投公司已于2018年底组织开展市区道路智能充电桩前期规划研究工作。

  一、基本情况

  (一)市区道路智能停车及智能充电桩服务。根据前期对市区停车资源的摸底调查,结合对外市先进经验的总结。项目初步拟定实施范围为河源市建城区内符合设置条件的城市道路及城市公共配套停车设施,计划通过采取试点先行,分期推进方式改善市区交通现状及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计划建设中心城区24条主要商业街道,共计建设路边智能收费停车位4346个、智能充电桩200个。通过对接相关职能部门,目前已完成前期规划研究工作。

  (二)广梅汕铁路职工家属区改造。通过对原有消防设施、配套管网、停车场(棚)的升级改造,为小区内电动自行车(摩托车)提供相对集中的公共充电场所,实行规范管理。目前项目已完成竣工验收。

  二、相关建议

  (一)建议成立市级层面领导工作协调小组,并授权国有企业负责道路停车及智能充电桩管理。由于城市道路及城市公共配套停车设施管理涉及市自然资源、住建、城管、公安交警、供电等多个部门的职责,成立市级层面领导工作协调小组,更有利于统筹各部门工作开展。

  (二)建议明确项目实施模式。通过借鉴外市道路智能停车及充电桩收费的先进经验,项目实施路径、授权方式、收费标准、运营管理模式及执法管理模式总结主要分为以下两种形式:

1.财政直投,政府采购模式。由市政府通过文件授权委托国企进行管理运营,设备施工和安装由政府采购中心统一公开招标、采购确定,设备建设资金和采购资金由市财政直接投资,收费标准由市物价主管部门确定,经营收入按非税收入进行管理。

2.市属国企投资模式。由市政府指定相关职能部门作为实施主体,将市区道路智能停车收费及智能充电桩收费特许经营权进行公开招拍挂,由国企摘牌取得特许经营权,具体负责项目特许经营期限内运营及管理工作。每年经营净收益20%上缴财政作为特许经营权使用费,其余归国企自主所有。


   万博manxbet登录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0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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