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卫健案函〔2021〕14号
市政协科教卫体委员会:
你们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提升我市医疗机构服务质量和医疗水平的有关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医疗卫生工作,医疗机构总量和床位数量快速增长,医疗资源和医疗服务能力均得到较大提升,基本实现“病有所医”。
一、基本情况
(一)全市医疗资源现况。截至2020年底,全市医疗机构2267间(医院72间、基层医疗机构2195间)、编制床位数18255张、执业(助理)医师数6558人、注册护士数8995人;目前医疗资源部分指标和《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年)》指导性指标分析见表1,2020年医疗资源同比2015年增长增幅情况见表2。
表1
表2
(二)床位资源使用情况。2020年数据统计显示,全市编制床位数18255张,实有床位数18643张,病床使用率56.37%(其中医院62%,基层医疗机构41%),出院者平均住院日7.6日(其中医院8.1日,基层医疗机构6日)。
(三)市县域住院情况。河源市市域内住院率90.4%;县域内住院率80.9%,其中龙川县90.9%、和平县82.9%。我市市外住院病人流向主要为广州市、惠州市,市外住院病人科室前三位内科25.1%、外科27.6%、肿瘤科15.1%,市外住院病人疾病主要为恶性肿瘤、脑血管病、心脏病、骨折、慢性下呼吸道疾病、糖尿病、良性肿瘤、肺炎、老年性白内障。
二、主要做法
(一)完善医疗服务体系,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一是有序合理推进医联体建设。为促进医疗卫生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以市级医院为龙头,组织制定专科联盟建设年度计划,已成立以市人民医院牵头的胸痛、卒中、创伤、影像、骨科专科联盟,以市妇幼保健院牵头的新生儿、产科、乳腺专科联盟,以市中医院牵头的中西医结合骨科、康复科等专科联盟,以建促进牵头单位能力提升,充分利用专科优势,分别与县区医疗机构和部分社会办医疗机构签订框架协议,通过技术交流、人才培训、业务指导等方式促进优质资源纵向流动,有效提升我市医疗机构整体服务能力。二是完善我市医院等级评审工作,以评促建、以评促改、评建并举,推动医院提高医疗质量。2016年,河源市人民医院成功创建“三级甲等”综合医院;截至目前全市共评(复)审7家二甲医院,推动市妇幼保健院和市中医院“三甲”创建工作。三是开展年度医疗质量评估工作,我局每年组织市医疗质量评估组评估所有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和按照不少于5%的比例抽评二级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各县区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评估其余医疗机构,督促医疗质量持续改进,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就医安全,确保全市医疗质量和安全管理工作水平稳步提升。四是发挥医疗质量控制中心作用,目前我市已组建21个医疗质量质控中心,开展全市血液透析质量控制、医学检验实险质量控制等专业专项检查,加强行业质量监督监管。
(二)落实分级诊疗制度,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
1.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原则,坚持为人民健康服务的方向,制定《河源市加快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实施方案》和《河源市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制订实施计划。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切入点,以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分级诊疗为突破口,通过有效整合优化区域内的医疗卫生资源,推动医疗卫生工作重心下移和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推动县域医疗资源的纵向流动,提升医疗服务体系整体运行效率,促使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服务能力、服务效率得到改善,技术水平、管理水平得到提高。
2.近年来,市卫生健康局通过采取每月定期现场督查、督促县区卫健部门每旬报送重点工程建设进度、每日报送滞后项目建设进度、下发督办通知、通报项目建设进度等多种方式,全力推动强基工程建设。一是3家中心卫生院升级建设项目均投入使用,紫金县蓝塘中心卫生院、东源县船塘中心卫生院、龙川麻布岗中心卫生院发热门诊均已建设完工并投入使用。二是积极推进村卫生站建设。全市应建设1251个行政村卫生站,除去各县区符合省文件精神可不新建村卫生的44个行政村,实际需完成村卫生站规范化建设行政村有1207个,2020年底全面完成建设。
3.全面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我市从2014年在源城区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试点工作,2017年全面启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截至目前,全市签约率和重点人群签约率均达标。通过以签约服务为基础,以基本医疗制度为依托、引导和支持患者首先到基层医疗机构就诊,提高基层医疗机构首诊率。
(三)推动薪酬制度改革
1.开展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全面落实“两个允许”,建立适合事业单位行业特点的薪酬分配制度。按照“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政策,探索建立适应医疗行业薪酬制度,完善正常调整机制,健全激励约束机制,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进行分配,着力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规范收入分配秩序,逐步实现我市卫生健康行业收入分配的科学化和规范化,增强公益性,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
2.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薪酬制度改革,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益一类财政保障,公益二类绩效管理”政策。2019年8月,经市政府同意,市卫健局印发了《关于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一类财政供给二类绩效管理的意见》,明确了基层卫生机构实行一类财政供给、二类绩效管理的有关政策要求。各县区结合当地实际,相继出台了基层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总体进展较顺利,都落实了一定的财政保障。源城区、和平县、东源县实行一类财政供给二类绩效管理,各级财政年人均保障水平分别为12.98万元、9.23万元和11.04万元;江东新区落实了一类财政保障,按收支两条线管理,人均保障水平13.98万元;龙川县、紫金县当地财政按每人每年3万元经费落实基本保障,各级财政年人均保障水平分别达到 5.84万元和5.52万元;连平县当地财政在原每人每年定额补助3万元的基础上,2021年增加乡镇卫生院在职在编人员的年绩效工资经费936万元,各级财政年人均保障水平达到了5万元。鼓励通过提供优质服务实现收支盈余,允许按规定提取上年度收支结余部分用于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允许自主确定内部绩效分配办法,向临床一线、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倾斜,探索市场化薪酬分配方式。统筹考虑编制内外人员薪酬待遇,注重兼顾不同编制身份人员之间的待遇水平,推动医疗卫生行业编制内外人员同岗同薪同待遇,最大限度凝聚合力促进医院和谐发展。
通过建立健全适应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改革,不断提升卫生人才待遇,实现待遇留人,激发干事创新的积极性,不断提升我市卫生健康服务能力。
(四)提高公立医院精细化管理水平
一是推进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根据国家、省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指标,有效推进信息系统建设,不断规范数据采集和质控;2019年,我市6家参加国家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医院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条件下顺利完成绩效考核工作;2020年我市继续扩大纳入国家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的医院范围。二是不断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河源市人民医院、河源市妇幼保健院实行党委书记、院长分设,市直三家公立医院制定医院章程并将党建要求写进章程,大部分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制定党委议事制度。三是推进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信息化建设。我市2020年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平均级别较上一年提高0.8级,今年将加强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工作,明确目标和任务,以问题为导向,切实加强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信息化建设,以更准确更科学的反应各医疗机构的信息化水平和应用程度及临床使用满意度。
(五)增强风险防控能力和医疗安全水平
一是全面加强院感防控工作。我市卫生系统高度重视医院感染质控安全防控工作,特别是在2019年省内外连接发生医院感染暴发事件和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市上下联动提高院感意识,先后召开多次视频培训会议和专题院感会议,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领导高度重视医院感染工作,将医院感染工作摆上议事日程,召开全院职工大会,深入重点科室落实院感工作,全市未发生医院感染暴发事件。二是规范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工作。为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我市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严格按照《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的实施细则(试行)》等文件执行,成立河源市限制临床应用医疗技术质量控制中心,对禁止类技术实行负面清单管理,对其他医疗技术严格执行备案管理,并向社会公示,自觉接受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管理。我市在医院等级评审和年度质量评估、校验等工作中均会对各项医疗技术进行质控,及时发现问题并落实整改。三是落实院前急救和疾病应急救助工作。我市反复多次开展形式多样的急救技能培训,有序开展院前急救调度工作;严格落实一年两轮次的疾病应急救助工作,对需要紧急救助但身份不明或无力支付的人员实施有序高效救治,确保生命安全。四是抓好血液安全管理工作。我市认真贯彻落实《献血法》、“一法两规”等采供血行业法律法规,强化内部管理,提升服务质量,我市采供血事业稳步健康发展,实现了临床用血100%来自于无偿献血,未发生因输血感染传染病引起的医疗纠纷和质量安全事故,较好地保障了全市临床医疗急救用血的安全和需要。
(六)不断提升患者就医体验
我市通过信息化手段,构建多渠道、立体化的预约就诊通道,建立自助挂号和电子叫号系统,目前我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均能开展非急诊预约挂号,部分医疗机构预约诊疗时段精准到30分钟内;部分医疗机构提供移动支付、候诊提醒、在线查询检查报告、健康教育、用药提醒、出院随防等便民服务,缩短患者在院逗留时间,切实提高群众满意度。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根据国家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等文件要求,结合北京、上海、江苏等地经验,均表明医疗规模不是越大医疗质量就越好,应发展与经济和社会、人口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健康需求相匹配的适宜规模,并全面提高医疗质量,确保医疗安全。
(一)科学合理减量控量
科学合理制定“十四五”规划、河源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等文件,严控全市医疗规模和医院单体规模不合理扩张,严禁低质量准入和不合理增加床位,对不符合医疗质量管理要求的医疗机构及时降级或关停。
(二)全面着手提质增效
鼓励引导医院在发展方式上由规模扩张转向质量效益,在管理模式上由粗放的行政化管理转向全方位的绩效管理,促进收入分配更科学、更公平,实现效率提高和质量提升。
1.进一步明确医院功能定位,促进分级诊疗制度落地。市属三级公立医院要着力提升疑难重症疾病救治能力,不断提升手术、急危重症的诊疗量占比,着力解决我市医疗空白比如生殖医学、医美等行业,不断提高市域住院率。县级医院主要提供县域内常见病、多发病诊疗,以及急危重症患者抢救和疑难复杂疾病向上转诊服务。基层医疗机构应医防并重,落实基层首诊、家庭医生服务工作,为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康复期患者、老年病患者、晚期肿瘤患者等提供治疗、康复、护理服务。
2.实施人才发展战略,倾斜支持紧缺专业快速发展。针对我市医疗人才结构和分布不合理问题,有针对性全面引进和培育提高人才数量和质量。加强政策倾斜支持麻醉、儿科、重症、病理等薄弱学科,满足现有患者的基本医疗需求,缓解其对医疗质量发展的制约。
3.医疗医保联动提高医疗质量。医疗保障和医疗机构的高质量发展密不可分,加强医疗医保联动,充分发挥医保规范医疗行为提高医疗质量的作用;医疗质量全面提升减少市外住院、小病大治、不合理检查等医保资金浪费,提高医保资金使用效率。
4.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提高卫生健康服务效率和质量。加快完善医疗卫生健康服务信息化建设,实现医疗卫生机构间信息互联互通、数据共享,有效减少基层的工作量,减轻一线人员负担,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河源市卫生健康局
2021年8月31日
(联系人及电话:黄淑婷,33330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