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2018年春运期间价格管理工作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8〕237号)要求,我局依据《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广东省物价局关于<汽车运价规则>和<道路运输价格管理规定>的实施细则》(粤交运〔2010〕57号)和《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广东省物价局关于<汽车运价规则>和<道路运输价格管理规定>的实施细则》(粤交运〔2010〕57号)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启动广东省道路客运价格与成品油价格联动方案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18〕263号)规定,重新对河源市粤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河源汽车客运站、新城汽车客运站的客运票价进行了核定和并予以备案,新报备的客运票价从2018年1月30日开始执行,现予以公示。
附件:
1、广东省汽车客运站明细票价报备表(河源汽车客运站);
2、广东省汽车客运站明细票价报备表(河源汽车客运站);
3、跨省班车客运春运期间票价备案表。
河源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1月31日
2018年河源站汽车客运广东省汽车客运站明细票价报备表.xls
2018年新城汽车客运站广东省汽车客运站明细票价报备表.xls
河源站跨省班车客运票价备案表.xls
新城站跨省班车客运票价备案表 .xls
信息来源:发展和改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