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发改函〔2018〕69号
河源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启用行政审批
专用章的公告
根据《中共河源市委万博manxbet登录 关于进一步授予江东新区、市高新区相关市级经济和社会管理权限的实施意见》(河委发〔2017〕5号)、《关于开展部门行政审批职能整合和集中工作的通知》(河机编办〔2017〕40号)文件要求和行政审批工作实际需要,自3月1日起启用河源市发展和改革局行政审批专用章(印章印模见附件1),其中委托河源江东新区管理委员会和河源市高新区管理委员会管理的行政审批事项,分别由受委托单位使用2号章和3号章(适用事项详见附件2)。
特此公告。
附件:1.河源市发展和改革局行政审批专用章以及2号章、3号章印模
2.河源发展和改革局行政审批专用章2号章、3号章适用事项
2018年2月22日
附件1:河源市发展和改革局行政审批专用章以及2号章、3号章印模.PDF
附件2:河源市发展和改革局行政审批专用章2号章、3号章适用事项.docx
信息来源:发展和改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