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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涉企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轻微行政违法行为目录清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2-08 11:27:37 来源:本网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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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环〔2020〕92号


关于公布《涉企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轻微

行政违法行为目录清单》的通知


局各科室、分局,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济健康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相关规定和市委办公室、市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源市2020年优化营商环境攻坚年工作方案>的通知》(河委办发电〔2020〕56号)的要求,结合本单位权力清单,现将《涉企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轻微行政违法行为目录清单》予以公布。


附件:涉企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轻微行政违法行为目录清单.docx



河源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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