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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商务局关于组织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无接触配送”服务市级补助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4-02 15:29:39 来源:河源市商务局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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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BG-2020-010

河商务规字〔2020〕2号


源城区、高新区、江东新区商务主管部门,市相关行业协会:

根据《万博manxbet登录 关于印发河源市支持受疫情影响相关商贸服务业企业八条措施的通知》(河府〔2020〕9号)和《万博manxbet登录 关于明确河源市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17条政策意见等5个政策文件有效期的通知》(河府〔2020〕12号)文件精神,为支持我市相关商贸服务业企业共渡疫情难关,保障商贸流通服务领域平稳运行,现组织开展我市疫情防控期间市级“无接触配送”服务补助资金项目申报工作,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时段

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具体日期以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指挥部)通知公告为准。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对象为:受到新冠病毒肺炎疫情影响,注册地在河源市区(包括源城区、江东新区、高新区,下同)范围内的大型商场超市和餐饮企业(含分公司)。

(二)具备开设生活必需品线上购买、线下无接触配送的条件。所谓无接触,指消费者与骑手不产生直接接触,双方协商约定将物品放在指定位置,避免直接取件,尽可能降低新冠肺炎人传人风险,并确保相关工作人员、物品做好各项防护措施。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资金不予扶持:

1.在申报过程中提供虚假资料的,包括对线上订单进行人为拆单的;

2.申报主体近3年内因违法被有关部门查处的;

3.其他不应给予扶持的情形。

三、补助标准

补助标准以核定后的全部订单总数为依据进行核算,分以下两种情况:

(一)核定订单总数小于或等于50万单时,每单补助2元;

(二)核定订单总数大于50万单时,每单补助金额=100万÷核定订单总数,补助各企业资金总额保留到个位数。

四、申报材料

(一)《“无接触配送”服务市级补助资金申报表》(附件1)。

(二)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的复印件。

(三)证明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线上购买、线下无接触配送服务的宣传或操作指引,平台页面复印件和网址,网络订单流水及配送清单(含营业额)等。

企业须按照上述申报材料的序号进行编排材料,确保内容清晰,装订成册,以上材料涉及复印件的,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无需提供其他无效材料。

五、资金申报及拨付流程

(一)我市疫情防控期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将申报纸质材料,经企业法人审定签字并盖企业公章,按属地原则报至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

(二)各区商务主管部门收到企业申报材料后,严格按照文件时间要求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对企业申报材料严格审查,并视情况对企业申报订单进行送单实情抽查,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规性负责。资料审查和实情抽查均无异议的,在《“无接触配送”服务市级补助资金申报表》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请于我市疫情防控期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3份)及电子版(申报材料刻录成光盘)报市商务局服贸科,逾期不予受理。

(三)市商务局负责组织第三方机构开展补助资金申报材料评审、抽查复核,并视情况对企业订单流水等原始申报材料开展现场复核,拟定资金明细分配计划,严格按程序进行项目公示、下达项目计划。

(四)市财政局按照有关管理规定拨付资金。

六、其他要求

(一)各区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跟踪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做好项目绩效自评工作,自觉接受市商务局、财政局、审计部门等对资金使用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并于2020年12月31日前向市商务局报送疫情防控期间“无接触配送”服务市级补助资金使用情况总结(包括资金拨付到位情况、使用情况及效果、绩效自评情况、存在问题及建议等)

(二)任何单位不得挤占、截留、挪用该补助资金,对违反规定的单位,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附件:“无接触配送”服务市级补助资金申报表.doc


河源市商务局

2020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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