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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教育局关于下达各县区普通高中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7-06 00:00:00 来源:本网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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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教育局、江东新区社会事务局,市直普通高中:

根据省下达2017年我市各县区的招生计划,结合各地普通高中教育的实际情况,现以县区为单位划定以下各县区2017年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一、市区(含市直、源城区、江东新区)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为:387分。

二、东源县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为:318分。

三、和平县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为:350分。

四、龙川县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为:323分。

五、紫金县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为:303分。

六、连平县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为:347分。


河源市教育局

2017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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