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分局拟对河源市立美树灯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万棵圣诞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个工作日(2021年6月1日至2021年6月2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分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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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河源市立美树灯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万棵圣诞树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河源市立美树灯科技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河源市源城龙岭工业园国道01号 |
项目概况: |
河源市立美树灯科技有限公司拟在河源市源城区龙岭工业园国道01号,租赁河源市百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厂房新建年产30万棵圣诞树建设项目,该项目占地面积6850.92平方米,建筑面积34989.18平方米,总投资300万元。建成后,年产圣诞树30万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做好施工期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按有关作业规程及作业时间进行施工,加强施工管理,控制施工期废水、噪声、扬尘和固体废物等因素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项目施工期场界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二)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项目应严格执行“雨污分流”制度,雨水排入市政雨水管道;粉尘喷淋废水经处理达标后循环使用,喷淋废水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不得随意外排;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河源市源城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三)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加强生产废气收集处理,喷粉(含混合、晾干)工序在密闭车间内作业,其废气经收集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注塑废气收集后与喷粉废气一并处理排放。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标准;VOCs排放参照执行广东省《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Ⅱ时段标准;颗粒物排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 (四)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合理布局机械设备,采取必要的隔声、消声等措施,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五)做好固体废物管理工作。按照分类收集和综合利用的原则,妥善处理处置固体废物,防止造成二次污染。危险废物应按规范要求处理处置,其暂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一般固体废物应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置,其在厂内暂存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 |
公众参与情况: |
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规定,本项目在万博manxbet登录 网进行受理公告。 |
2021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