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施工期生态影响主要是站址用地、架空线路塔基、间隔开挖过程中占用土地、破坏植被以及由此带来的水土流失等。另外,项目施工过程中还会产生施工噪声、施工扬尘和燃油废气、施工废水、施工固废等污染影响。 1、生态影响分析 (1)拟建220kV万绿湖站施工期生态影响分析 根据生态现状调查结果,拟建220kV万绿湖站场地现状已经进行了平整,变电站建设施工需进行挖方、填方、浇筑等活动,目前已经对站址的原生地貌和植被造成一定程度损坏,降低植被覆盖度,形成了裸露疏松表土,周边的土壤也可能随之流失;同时施工弃渣及建筑垃圾等,如果不进行必要的防护,可能会影响当地的植物生长,加剧土壤侵蚀与水土流失,导致生产力下降和生物量损失。 雨季施工,雨水冲刷松散土层流入场区周围,也会对植被生长会产生轻微的影响,可能造成极少量土地生产力的下降。 变电站工程永久占地包括站区、进站道路、供排水管线等。工程建设导致用地性质发生改变,但占地范围较小,对工程区域内总体土地利用性质影响不大。 (2)新建线路施工期生态影响分析 工程塔基永久占地面积为2.4hm²,施工临时占地面积为0.8hm²,施工便道临时占地面积约0.45hm²。本项目架空线路沿途土地现状利用类型主要为林地、草地、园地以及其他土地,工程建设不会导致沿线各生态系统的演替规律发生变化或导致逆向演替;塔基占地为局部点状占地,不会使生态系统产生切割阻断,不会导致生态系统内的各物种交流受限,仅对工程占地区局部的生物多样性有所降低。由于线路工程仅有塔基区涉及永久占地,牵张场、塔基周边施工区域均为临时占地,工程施工结束后,其将被恢复为与周边一致的生态系统类型,在进行恢复后,工程建设基本不影响沿线区域的生物多样性。 项目的电缆线路主要在沿着市政道路铺设,施工过程中有可能对电缆沟附近的人工植被造成一定破坏,但施工完毕后会对破坏的植被进行复绿。因此,本项目的电缆线路施工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是有限的。 2、施工噪声影响分析 变电站及线路建设期在场地平整、填方、基础施工、设备安装等阶段中,可能产生施工噪声对环境的影响。本工程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变电站及线路施工时各种施工机械设备产生的噪声,主要施工设备有混凝土搅拌车、推土机、挖掘机、电锯等。根据计算,除了佛子窝三层居民楼(敏感点5)的夜间噪声不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夜间≤45dB(A)的要求,其它敏感点的昼间、夜间噪声在项目施工期间均可满足其对应的《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标准要求。因此,施工单位在夜间应该尽量避免施工。如因工艺特殊情况要求,需在夜间施工而产生环境噪音污染时,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规定,取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并公告附近居民。 3、施工扬尘影响分析 施工扬尘主要来自于变电站、塔基土建施工、电缆沟施工、建筑装修材料的运输与装卸、以及施工车辆行驶产生的扬尘。但总体上,由于扬尘源多且分散,源高一般在15m以下,属无组织排放,而且受施工方式、施工机械和气候等因素制约,产生的随机性和波动性较大。 变电站、塔基基础土建施工时,由于填方和基础的开挖造成土地裸露,产生局部二次扬尘,可能对周围50m以内的局部地区产生暂时影响,但土建工程结束后即可恢复。此外,在建设期间,大件设备及其他设备材料的运输,可能会使所经道路产生扬尘问题,但该扬尘问题只是暂时的和流动的,当建设期结束,此问题亦会消失。 4、施工废水影响分析 (1)施工废水 施工废水包括基础开挖废水、机械设备冲洗废水等,工程所需混凝土采用商购,基本不产生混凝土冲洗废水。施工废水主要含大量的SS,其初始浓度在SS1000~6000mg/L之间,每天需要进行清洗的设备将不超过10台次,单台设备清洗用水少于1m³,产污系数考虑按0.8计,施工高峰期废水量最大不超过8m³/d。施工废水通过沉砂池澄清处理,经沉淀后部分废水可回用于拌和等施工工艺,部分可回用于施工场地内的喷洒降尘。 (2)生活污水 线路施工人员施工期生活污水包括粪便污水、洗涤废水等。线路工程施工人员租用当地民房,产生的生活污水纳入到当地污水处理系统中,尽量减轻施工生活污水对周边水环境的影响。 站址区设有施工营地,项目施工营地需设置化粪池,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沉淀后由定期由吸粪车运至附近污水处理厂处理,不排入环境水体。 (3)自然雨水 本项目施工期应尽量避开雨季进行基础土石开挖。在做好措施的情况下,雨水对施工场地周围的地表水影响较小。 (4)对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影响分析 对于线路跨越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项目施工不向水体排放废污水及固体废物,避免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体水质的影响。在采取严格的水土保持措施和污染防治措施后对水源保护区的影响很小并且能够很快恢复,工程施工对水源保护区水体的影响能够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 5、施工固废影响分析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土建施工产生的弃土弃渣等,其中建筑垃圾包括新建变电站和线路过程中产生的工程废料等。建筑垃圾、弃土弃渣及生活垃圾应分别收集堆放。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妥善处理,其他建筑垃圾与弃土弃渣外运至政府指定的合法弃土场消纳处理。综上,施工固废不会对环境产生污染影响。 环境保护措施:本工程建设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开挖和施工临时占地对土地的扰动、植被的破坏,以及因土地扰动造成的水土流失影响。根据项目不同工程施工情况,拟采取以下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拟建220kV万绿湖站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①在站址区施工时沿用地范围线四周应修建2m高施工围蔽,下设实体基座,防止项目区内水土流失。 ②对站址区内临时裸露区域布设彩条布覆盖,减少裸露面积和降雨天气的冲刷。 ③在临时堆土区堆土四周布设堆土区排水沟,同时在临时堆土区堆土四周布设编织袋拦挡,防止水土流失进入周边树林。 (2)新建线路工程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①在施工前期对塔基开挖回填扰动区域进行表土剥离,施工后期对塔基植被恢复区域进行表土回覆措施。 ②剥离的表土集中堆放于塔基临时用地一侧,并在堆土周边和泥浆沉淀池两侧设置编织土带拦挡,防止土石方滚落冲毁和压坏周边植被。 ③尽量不在森林公园、水源保护区、湿地公园等重要生态保护区域设置牵张场、材料临时堆放地等。 (3)施工噪声保护措施 ①施工单位应采用噪声水平满足国家相应标准的施工机械设备,并在施工场地周围设置围栏或围墙以减小施工噪声影响,使其施工围栏外噪声影响能够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限值要求(昼间:70dB(A),夜间55dB(A))。 ②施工单位在夜间尽量避免施工。如因工艺特殊情况要求,需在夜间施工而产生环境噪音污染时,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规定,取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并公告附近居民。 ③材料运输车辆进入施工现场时禁止鸣笛,装卸材料时应做到轻拿轻放。 本项目在采取严格控制施工时间、合理安排施工工序等措施的条件下,站址及输电线路工程施工期产生的噪声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施工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①施工单位应文明施工,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控工作。 ②施工时,应集中配置或使用商品混凝土,然后用罐装车运至施工点进行浇筑,避免因混凝土拌制产生扬尘和噪声;此外,对裸露施工面应定期洒水,减少施工扬尘。 ③车辆运输散体材料和废弃物时,必须密闭、包扎、覆盖,避免沿途漏撒;运载土方的车辆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按指定路段行驶,控制扬尘污染。 (5)废水保护措施 ①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施工地文明施工及环境管理暂行规定》,对施工废水进行妥善处理,在工地适当位置建设沉淀池、循环利用等措施对施工废水进行处理。严禁施工污水乱排,乱流,做到文明施工。 ②施工单位要做好施工场地周围的拦挡措施,尽量避免雨季开挖作业。同时要落实文明施工原则,特别要禁止施工废水排入附近的水体、禁止弃渣弃入水体,不乱排施工废水。 ③施工人员在施工期间租住在附近的出租屋,生活污水经出租屋原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 (6)施工固废保护措施 ①为避免施工垃圾及生活垃圾对环境造成影响,在工程施工前应作好施工机构及施工人员的环保培训。 ②明确要求施工过程中的生活垃圾与建筑垃圾分开堆放,及时清理,以免污染周围的环境;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③在变电站和线路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可以回收的尽量回收,不能回收应及时运送至指定的弃渣场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