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施工期环境影响 1、施工期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经现场勘察,本项目生态评价范围以市政绿化植被为主,评价范围内没有发现国家保护植物、古树名木等;站址、线路路径及生态评价范围均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风景名胜区等生态敏感区。本项目施工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开挖和施工临时占地对土地的扰动、植被的破坏造成的水土流失影响。由于施工时只需清除小块地块植被,施工期活动对植被的破坏是暂时的,一旦施工结束,植被可立即恢复,项目的施工建设不会对当地植物保护造成不良影响。 2、施工期环境空气影响分析 本项目施工对环境空气的影响主要为站址基础、电缆沟开挖等施工作业产生的施工扬尘,但工程量小、时间短,在采取及时洒水降尘等措施后,对沿线周边环境空气质量基本不会产生明显不良影响。 3、施工期水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废水主要包括雨水冲刷开挖土方及裸露场地、砂石材料、加工施工机械和进出车辆的冲洗水,施工废水经收集后通过简易沉砂池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采用流动卫生间收集处理后定期排入污水处理厂的污水管网。在做好上述环保措施的基础上,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污废水不会对周围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4、施工期噪声影响分析 施工期噪声主要来自各类建筑施工机械以及来往车辆的交通噪声,不同的施工阶段,噪声有不同的特性。本项目变电站和输电线路施工过程中,主要噪声源有汽车、挖掘机等施工设备,它们在运行时会产生较高的噪声,但这些噪声在空间传播过程中自然衰减较快,且影响期短,影响范围小,将随施工的结束而消除。施工单位必须合理安排工期,避免夜间和中午休息时间进行大噪声施工并采取隔声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在施工场地边缘设置不低于2.5米高的围挡;同时,施工期间应合理安排施工布局,施工范围尽可能远离敏感点,如确因工作要求需要进行高噪声施工,则尽可能加快该工序的施工作业,缩短影响时间,尽量减轻施工噪声可能产生的不良影响。 5、施工期固废影响分析 本项目在工程施工前作好施工机构及施工人员的环保培训,明确要求施工过程中的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应分别收集堆放,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统一处理,工程废料、弃土石等清运至政府指定的合法消纳场进行消纳处理,使施工产生的建设垃圾处于可控制状态。在做好上述环保措施的基础上,施工固废不会对环境产生污染影响。 二、运营期环境影响 1、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工程完成后将完善复绿工程,对站址、线路沿线进行植被恢复,所在区域原有的水土保持功能可以较快恢复,国内目前已投入运行的输变电工程调查结果显示,类似工程投运后对周围生态没有不利影响,草皮、树木生长没有明显异常,也未发现影响农业作物的生长和产量。因此,可认为本项目运行期不会对周围的生态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2、声环境影响分析 经预测,本项目主变压器+散热风机传至周边声环境保护目标的噪声预测值均能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可见,本项目变电站运行期间产生的噪声不会对周边环境保护目标造成明显不良影响。 3、电磁环境影响分析 通过预测,本项目建成投产后,其周围的工频电磁场强度均能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频率为0.05kHz的公众暴露控制限制值要求,即电场强度4000V/m、磁感应强度100μT。电磁环境影响评价具体内容见电磁环境影响专题评价。 4、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无工业废水产生,变电站内1名值守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经站内化粪池和地埋一体式污水处理设备处理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要求后,用于站区绿化,不外排。经上述措施治理后,本项目运行期不会对地表水环境造成明显不良影响。 5、固废环境影响分析 输电线路在运行期无固体废物产生。变电站运行期无工业垃圾产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为值守人员的少量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废变压器油(HW08)、废蓄电池(HW31)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对环境影响较小。 6、环境风险分析 本项目变电站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敏感区域。本评价对项目运营期间的环境风险提出了相应的环保措施,提出了环境风险应急要求,通过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可有效降低事故的发生概率。在落实本评价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落实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的前提下,本项目的环境风险可控制在可接受程度。 三、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 施工期间应注意对沿线市政绿化带的保护,采用分段、分区施工尽量的方式进行,工程施工完成后应马上对开挖的地表进行植被恢复,尽量减少对沿线植被的破坏。 (2) 施工过程在施工区周边设置临时排水沟、沉砂池等,对基坑开挖出来的土石方采用装土麻袋拦挡。 (3) 工程弃土应尽快按指定地点填埋,不得乱堆乱放,避免破坏植被,减少水土流失。 (4) 业主应以合同形式要求施工单位严格控制开挖量及开挖范围,施工时基础开挖多余的土石方不允许就地倾倒,应采取就地回填、异地回填、弃渣场处置等方式妥善处置;尽量减少施工人员对绿地的践踏,合理堆放弃石、弃渣;施工完成后立即清理施工迹地,严禁随地堆放弃石、弃渣,使施工作业面恢复原有功能和面貌。 2、施工噪声环保治理措施 (1) 施工单位应采用噪声水平满足国家相应标准的施工机械设备,并在施工场地周围设置围栏或围墙以减小施工噪声影响。 (2) 合理安排工期,避免夜间和中午休息时间进行大噪声施工。如因工艺特殊情况要求,需在夜间施工而产生环境噪音污染时,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规定,取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并在附近区域公告。 (3) 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制订合理的分片施工计划,尽可能避免大量的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 (4) 加强运输车辆的管理,按规定组织车辆运输,合理规定运输通道。施工场地内道路应尽量保持平坦,减少由于道路不平而引起的车辆颠簸噪声;在环境敏感点100m范围内车辆行驶速度应限制在10km/h以内,以降低车辆运输噪声。 (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的规定,如采取了降噪措施后仍不能达到排放限值要求的,特别是夜间施工噪声发生扰民现象时,施工单位应向受影响的组织或个人致歉并给与赔偿。 3、施工扬尘环保治理措施 (1) 施工单位应文明施工,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控工作。 (2) 施工时,应尽量集中配置或使用商品混凝土,然后用罐装车运至施工点进行浇筑,避免因混凝土拌制产生扬尘和噪声;此外,对裸露施工面应定期洒水,减少施工扬尘。 (3) 车辆运输散体材料和废弃物时,必须密闭、包扎、覆盖,避免沿途漏撒;运载土方的车辆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按指定路段行驶,控制扬尘污染。 (4) 加强材料转运和使用的管理,合理装卸,规范操作。 (5) 进出施工场地的车辆限制车速,车辆进出时洒水,保持湿润,减少或避免产生扬尘。 (6) 施工临时中转土方以及废土废渣等要合理堆放,可定期洒水进行扬尘控制。 (7) 施工结束后,按“工完料尽场地清”的原则立即进行空地硬化和覆盖,减少裸露地面面积。 4、施工废水环保治理措施 (1) 施工单位应文明施工并落实环境管理,在工地适当位置建设沉砂池等措施对施工废水进行处理后,将其回用作工地洒水等。严禁施工污水乱排、乱流,做到文明施工。 (2) 施工单位要做好施工场地周围的拦挡措施,尽量避免雨季开挖作业。同时要落实文明施工原则,特别要禁止施工废水排入、弃渣弃入附近的水体,不乱排施工废水。 (3) 施工人员利用拟建变电站站址用地办公,产生的生活污水采用流动卫生间收集后定期排入污水处理厂的污水管网。 5、施工固废环保治理措施 (1) 施工弃土、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应分别收集堆放。 (2) 委托环卫部门妥善处理施工生活垃圾,及时清运或定期运至环卫部门指定的地点安全处置。 (3) 施工弃土及建筑垃圾清运至政府指定的合法消纳场处理。 四、营运期环境保护措施 1、运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营运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主要以维护变电站站址周边的绿化植被为主。 2、运营期声环境保护措施 (1) 优化变电站平面布局,对主变压器合理布局。 (2) 尽量选用低噪声的设备。 (3) 采取修筑封闭围墙、围墙外栽种防护绿化带等措施,在主变压器基础垫衬减振材料。 (4) 主控室和配电室的排热风机选用低噪风机,风机等设备设置减振基座,采用减振技术措施,设备间采用软性连接。 3、运营期水环境保护措施 变电站值守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经站内化粪池和地埋一体式污水处理设备处理,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的城市绿化用水水质标准要求后,用于站区绿化,不外排。 4、运营期固废处理措施 (1) 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2) 废变压器油(HW08)、废蓄电池(HW31)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 5、运营期风险防范措施 (1) 本项目每台主变压器下方均应设置集油沟,建设一座有效容积为26m³、配有油水分离装置的主变事故油池,集油沟和事故油池须落实防渗漏处理。 (2) 事故收油系统应该与变电站内雨水收集系统相互独立运行,避免出现变压器油污染环境事故。 (3) 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应急预案,配备应急物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