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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生态环境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3-04-03 15:55:34 来源:生态环境局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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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和平县肉联厂生猪定点屠宰30万头/年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技术评估报告及和平分局的初审意见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3年4月3日至2023年4月10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河源市新市区红星路118号,邮编:517000

联系电话:0762-3893109

传 真:0762-388377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和平县肉联厂生猪定点屠宰30万头/年项目

建设单位:

河源和晟食品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河源市阳明镇珊瑚村新规划大环城公路旁

环评机构:

东莞市享泰环保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占地面积20000平方米,建筑面积7977.17平方米,建设生猪屠宰加工组合车间、锅炉房、无害化处理间、倒班宿舍、污水处理站等,配置一条现代化生猪屠宰线,设计年屠宰规模约为30万头生猪。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

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的原则设置厂区分别设置雨水排水系统和废水收集处理系统。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部分回用于绿化等用水,其余部分排入附近的引水渠。同时应做好厂区地面、污水处理站、固体废物堆场等区域防渗处理工作。

(二)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项目营运期屠宰车间、待宰间、污水处理站、固体废物堆放场所和无害化处理车间恶臭集中收集由生物除臭装置处理达标后排放;天然气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屠宰车间、待宰间应定期喷洒除臭剂、及时清扫,加强周边绿化,减轻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三)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优先选用低噪音的生产工艺和机械设备,并采取减振、隔音、消音、厂区绿化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四)做好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工作。危险废物应按规范要求处理处置,其在厂内贮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理处置,其在厂内暂存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所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

(五)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制定环境风险事故防范和应急预案,建立健全事故应急体系,落实有效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订严格的规章制度,加强污染防治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减少污染物排放,防范非正常工况下废水排放造成水环境污染事故。按要求设置足够容积的废水事故应急池,确保环境风险安全可控。

公众参与情况:

采取网站公示、报纸公示、张贴公告等方式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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