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发改收管〔2017〕164号
河源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公布河源市市级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收费目录清单的公告
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加快建立全国政府定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制度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17〕3612号)以及《目录清单》实行动态管理的要求,我局重新对《河源市市级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收费目录清单》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目录清单中的收费项目为市级政府定价事项,是依据省级、市级层面合法有效文件制成,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31日,共有13项,目录清单内容具体包括收费项目、定价部门、行业主管部门、设立依据、收费文件、收费范围和对象、收费标准、执收单位等,现予以公布。
目录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我局将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权力清单以及收费政策的变化,及时调整和完善实行政府定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收费目录清单的内容,并通过河源市发展和改革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此前己公布《河源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公布河源市市级政府定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收费目录清单的公告》(河发改收管〔2017〕7号)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附件:河源市市级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收费目录清单
河源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7年8月1日
信息来源:发展和改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