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广告发布审查公示
根据《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原卫生部令第26号)的精神,现对拟发布的医疗广告予以公示。
一、医疗机构名称:龙川老隆启蒙口腔诊所
二、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牟启蒙
三、医疗机构类别:口腔诊所
四、医疗机构执业地点:龙川县新城规划区6号怡和苑一期第11.12.13卡商铺
五、拟发布的广告诊疗科目:口腔科
六、广告发布媒体类别:报纸、期刊、户外、印刷品、网络
七、广告时长(影视、声音):0秒
本审查证明有效期:自2020年07月01日起至2021年06月30日止
广告审查证明文号:粤(P)广【2020】第07-01-011号
公示时间:2020年7月2日至7月8日(五个工作日)。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意见建议,可通过电话、信函或面谈等形式直接向我局行政审批科反映。
联系人:李杰青
联系电话:0762-3131032
河源市卫生健康局
2020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