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川静康精神病医院执业登记前公示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卫医发[2008]35号)和《广东省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通知》(粤卫规〔2017〕6号)等法律、法规、政策要求,现对执业登记的医疗机构予以公示。
一、医疗机构名称:龙川静康精神病医院
二、医疗机构地址:龙川县龙母镇双华居委会高岭村119号(原龙泰山庄)
三、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张洪政
四、医疗机构类别:精神病医院
五、医疗机构级别:二级
六、医疗机构经营性质:营利性
七、医疗机构床位:180张
公示时间:2021年9月6日至2021年9月10日(五个工作日)。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意见建议,可通过电话、信函或面谈等形式直接向我局行政审批科反映。
联系人:李杰青 联系电话:0762-3131032
河源市卫生健康局
2021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