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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光明眼科医院《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公示
发布日期:2023-12-26 10:01:43 来源:本网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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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有关要求,现将河源光明眼科医院《医疗广告审查证明》予以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医疗机构第一名称:河源光明眼科医院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编号:373448441602313935

法定代表人:黄博雅

医疗机构地址:河源市源城区长塘路31号

诊疗科目:眼科(斜视与小儿眼科、屈光科、眼底病科、眼表疾病科、白内障科、青光眼科)

广告发布媒体类别:网络

审查证明有效期:自2023年12月26日起,至2024年12月25日止

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文号:粤(P)广【2023】第12—26—01号


附件:河源光明眼科医院《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公示.pdf



河源市卫生健康局

2023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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