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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平德爱口腔门诊部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公示
发布日期:2024-02-26 15:49:39 来源:本网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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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有关要求,现将连平德爱口腔门诊部《医疗广告审查证明》予以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医疗机构第一名称:连平德爱口腔门诊部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编号:PDY231977441623217D152

法定代表人:严小丹

医疗机构地址:河源市连平县忠信镇新忠路51号

诊疗科目:口腔科

广告发布媒体类别:户外、印刷品

审查证明有效期:自2024年02月26日起,至2025年02月25日止

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文号:粤(P)广【2024】第02—26—01号


附件:连平德爱口腔门诊部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公示.pdf



河源市卫生健康局

2024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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